增加反腐纪检办案力量;专门成立案件督察管理室
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 实习生赵泽众)昨天,东城区纪委完成了内设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的数量由1个增加到3个,并专门成立案件督察管理室,对纪检监察案件办理情况跟进督察。此次机构调整后,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主业的部门约占所有内设机构的七成,直接办案人员也由原先的三成提高到六成多。
纪检办案机构增至三个
此次调整,东城区纪委在确保内设机构总数,人员编制总数和领导职数“三不增”的情况下,调整和增设两个内设机构。
首先来看增设的机构,“案件监督管理室”和“第三纪检监察室”。这两个增设机构均与纪检监察办案有关。东城区纪委原来只有一个案件监察室,此次通过将其他机构更名并新增,使全纪委的纪检监察室增加到3个,一线办案的队伍得以壮大。
据东城区纪委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案件监察室主要负责承办联系单位区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各监察室对接的单位不同,按照人员编制,每一个案件监察室配4人。
组建新部门防内部腐败
据东城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员介绍,东城区纪委在进行机构调整后,内设机构和人员数量上都实现了向监督执纪的倾斜。
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主业的部门为8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6.7%;直接办案人员37人,占机关总人数的64%,办案力量得到了明显加强。东城区纪委还精减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80个减少到15个,这样更有利于把主要力量放在办案上。
调整后的内设机构与市纪委内设机构保持一致;新组建的组织部,新增干部监督职能,主要受理并查处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
■ 背景
纪检机构改革向办案倾斜
今年3月18日,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情况的通报》,对内设机构进行了再次调整。4月14日,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公布了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方案。市纪委要求各区县纪委内设机构改革上,结合具体情况尽快完成。
而办案机构和人员占整个机构和人员的比例上,同样也没有硬性要求,只是强调要聚焦主业,向办案上倾斜。而在内设机构改革的方向上,全市各区县都将和市纪委的内设机构改革方向保持一致,即增设纪检监察室,向监督主业倾斜,同时设立组织部和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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