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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的“另类”金融创新

2014年08月25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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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事

  焦作万方收购资产方案中暗含机构套现方案,通过“第三方”让机构顺利套现,并且获得高回报,个中既存在“保底”的嫌疑,也存在向其进行利益输送的嫌疑。

  日前,焦作万方一份收购资产的公告受到市场广泛关注。根据公告,焦作万方拟出资17亿元收购吉奥高投资持有的万吉能源100%股权。与此同时,吉奥高投资分别与大成基金、华夏基金、金元惠理基金、泰达宏利基金签署《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拟按每股8元的价格协议受让上述各基金管理公司所持有的焦作万方股票2.06亿股,转让总价款为16.52亿元。通过如此交易,上市公司以现金换资产,吉奥高投资以资产换股权,不新增股份,但却使老股东成功套现。焦作万方的“收购+套现”模式,也被市场相关人士解读为“金融创新”。

  但吉奥高投资为何会受让四家基金公司的持股,背后却是大有“文章”的。资料显示,去年5月初,在包括上述四家基金的定增对象大力支持下,焦作万方以10.64元/股的价格定向增发16926.69万股募资18亿元,而其时焦作万方的股价在9.60元左右。显然,众多基金的高价买套行为是一笔不划算的买卖。但去年三季度,焦作万方实施10送4转4派2.5元的利润分配方案。按此测算,以8元价格转让股票的机构,一年多时间获利达到38.65%。其既帮了焦作万方的“大忙”,又获得了丰厚的回报,堪称“一箭双雕”。

  尽管有业内人士声称焦作万方的“收购+套现”模式为“金融创新”,但也有质疑的声音出现。如众多基金宁愿“就高不就低”以更高的价格参与定增,不排除有利益输送的嫌疑,同时也损害了其持有人的利益。焦作万方2010年—2012年连续三年“不分配不转增”,而在定增成功后却如此大方,此举无疑令人“遐想”。焦作万方收购资产方案中暗含机构套现方案,通过“第三方”让机构顺利套现,并且获得高回报,个中既存在“保底”的嫌疑,也存在向其进行利益输送的嫌疑。

  其实,除了焦作万方这类的金融“创新”外,大小非的减持也不乏“创新”之举。为了支持券商的发展,约定式回购是监管部门这几年推出的一大创新举措。不幸的是,不再购回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回购股份却成为大小非另一种“创新”减持方式。如今年7月9日,烯碳新材控股股东银基集团宣布,不再购回此前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回购股份,交由相应证券公司自行处置。又如湘鄂情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去年3—6月份分别与广发证券、招商证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而在去年12月份,公司股东克州湘鄂情以5元/股减持股份804万股,大小非最终以规避法律风险为由不再回购相关股份,这些大小非实际上等于提前减持套现了相关股份。

  A股市场需要更多有价值、有意义的创新。但是,创新应该是有利于相关行业,有利于资本市场,而绝对不能成为少数人牟利的手段,更不能使创新变成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工具。对于市场上出现越来越多的“金融创新”行为,监管部门有必要保持一份警惕。

  □曹中铭(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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