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更正】
1.9月11日A02版《看丹桥公交站应进行改造》(校对:庄文湄 编辑:王彦飞)一文,第2栏第3行“奔波于不用的位置”中,“不用”应为“不同”。
2.9月11日A11版《收20%退票费 国家铁路局被判公开信息》(校对:徐骁 编辑:杨清晓)一文,第1栏第4、5行“公开定价信息和退票成本信息遭据”中,“遭据”应为“遭拒”。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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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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