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只眼
深圳罗湖“民警理发招标”引质疑,其实问题不在干警的理发福利,而在于:该福利是否非得通过采购方式落实才行?具体招标过程又有无猫腻?
据报道,深圳罗湖公安分局今年花了将近200万元,通过政府采购,购买了民警理发服务项目,结果公布后引发公众的强烈质疑。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此回应,招标程序符合规定,一旦发现存在围标行为,将严肃查处。
实质上,罗湖相关方面的解释有一定的说服力。一者,包括小理发室在内的“五小工程”是公安部明确提出来的“从优待警”措施;二者,从预算角度说,深圳罗湖区公检法司人员每年有2300块钱的个人福利费用,这次政府采购的理发费用是从这里面出的,并未违反预算制度,平心而论,这也算不上“奢靡”;三者,《人民警察条例》对警察的发型有特殊规定,警察理发不全是私事。
一线干警有“理发福利”可以理解,但饶是如此,这次闹得沸沸扬扬的“民警理发项目招标200万”事件中,仍有不少疑云待解。
首先,政府统一招标理发是否是最优选择?按罗湖区的规定,一次“洗剪吹”是13元,民警一个月有三次理发权限,全体分局在编民警(包括女警)必须按该“频率”理发,才能勉强花掉这近200万元的政府采购。但显然,一个月理发三次、每次只能13元等规定过于僵化。
深圳政府采购网站显示:深圳市也只有罗湖公安分局采购了理发服务。都是理发福利,其他区的做法是否更灵活?
再者,这次招标也有很多蹊跷之处。据媒体披露:三家投标企业,只有一家是理发公司,另两家是实业、环境公司,且是在招标前不久才增加“理发”的经营范围,且这两家企业在注册经营地址上都是“查无此人”的。而中标的相关理发公司,注册地址居然是罗湖公安分局巡警大队的办公楼。
罗湖公安方面解释:“因为从2009年开始,该公司便一直在为罗湖分局民警提供理发服务,当时还没有出台必须招标的规定。”果然如此吗?深圳政府采购网站显示:2009年8月28日,罗湖公安分局曾有一个理发室的招标公告。之后因投标供应商不满法定的最少3家而流标。一个月后罗湖分局再次招标,中标的就是该理发公司。
而深圳信用网显示,该理发公司成立日期是2009年8月18日,也就是罗湖公安那次采购的前十天,时间节点踩得实在太准了。也难怪,前述两家跟理发无关的公司被质疑是“陪太子读书”,以满足《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的要求。
疑问连着疑问,但绝不能以无解收场。而今当地有关方面表示若有违规将严惩,希望相关调查能及早循迹介入,及早给公众交代。
□季鸿褚(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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