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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在边远地区招录农民公务员

三部门发布基层公务员招录新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将适当降低“门槛”

2014年09月26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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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新华社电 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将积极开展从优秀工人、农民等人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的试点工作。

  乡镇机关可不限专业

  《意见》明确了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的六条措施:

  一是针对一些基层机关招考职位要求学历偏高的情况,提出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二是提出放宽招考专业限制,乡镇机关可不限专业;三是适当调整报考职位年龄条件;四是规定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五是提出合理确定开考比例;六是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可以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意见》规定,各地根据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需要,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必要时可不设开考比例

  在上述措施的基础上,《意见》对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新疆南疆地区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给予进一步政策倾斜,如单设职位招考,设置一定数量职位面向当地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招考,必要时可不设开考比例。

  将试点招优秀工人农民

  为了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意见》主要针对四类人员明确了措施:一是采取加强招考政策宣传、到高校进行宣讲等方法吸引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提高录用比例。二是加大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招考力度。三是畅通熟悉基层、适合基层工作的优秀村干部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渠道。四是积极开展从优秀工人、农民等人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的试点工作。

  新录用的最低服务5年

  如何解决基层公务员“留不住”难题?

  《意见》作出“硬性”规定,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等。

  ■ 释疑

  1

  如何界定“艰苦边远地区”?

  究竟如何界定“艰苦边远地区”?《意见》指出,各省可以根据实际界定,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需获得批准后才能实施。

  为防止这些“降门槛”的措施在地方上被滥用,《意见》指出,要严格控制降低进入门槛政策的适用范围,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和职位资格条件的设置要从严把握,坚持考录程序全程公开透明。

  2

  如何防止出现“萝卜招聘”?

  近年来,个别地方出现了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的所谓“萝卜招聘”“内部招聘”,引起社会强烈不满。

  全国政协委员迟福林曾指出,导致“萝卜招聘”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监督缺位导致招录、选拔人员与参考人员形成利益集团,破坏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事制度。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研究员吴江认为,防止这种现象的出现,从中央到地方要进一步强化监督,一方面要放开对基层的束缚,另一方面要做好监督,才能让这项制度真正落在实处,让人民群众真正满意。据新华社

  图解“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录新规”

  现状

  近年来,一些基层机关由于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等原因,出现了“招人难”的情况,基层公务员队伍人员短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突出。

  案例:陕西省公务员局的报告显示:近3年,共为艰苦偏远的县、乡两级考试录用了公务员2687名。录用到偏远乡镇不去报到,或者到岗位后两三个月就辞职不干的就有17人。有个镇2010年以来考录了3名公务员,2名陆续调到了县上,1名考到了市级机关,一个也没有留下。

  政策

  六降门槛

  1.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最低可到高中、中专;

  2.放宽招考专业限制,乡镇机关可不限专业;

  3.适当调整报考职位年龄条件;

  4.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

  5.合理确定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较少的可降低开考比例;

  6.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定向招考

  各地根据工作实际,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户籍或在本市(地、州、盟)、县(市、区、旗)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特殊政策

  在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新疆南疆地区县乡,可进一步采取以下政策:

  单设职位招考;设置一定数量职位面向当地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招考;必要时可不设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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