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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发毕业证 北工大“爽约”被讨说法

一考生称2003年在职硕士“招生简章”写明可发学位证和毕业证;校方回应教育部批复只可授学位

2014年10月16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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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王女士的父亲坐在北工大一楼前讨要说法。2003年,保定考生王女士报考了该校软件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毕业时只领到了学位证书,但未领到招生简章中写明的毕业证。新京报记者 吴江 摄

  新京报讯 (记者何光)2003年的在职“定向委培硕士招生简章”写明可颁发学位证和毕业证,毕业时却未拿到毕业证。河北保定的王女士认为北京工业大学(以下简称北工大)涉嫌虚假宣传,近日,再次向学校讨要说法。

  昨天,北工大表示,根据国家政策和2005年教育部批示,学校无法给王女士发毕业证,当时已告知王女士。

  “错失公务员机会”引发“讨说法”

  前天上午,在北工大南门,68岁的王秋乐在泥阶梯上摊开一张《北京工业大学软件学院2003年面向保定市软件行业定向委托培养软件工程硕士招生简章》,简章中“颁发学位办核准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北京工业大学毕业证书”内容,被他用浓墨标注了出来。

  “2003年硕士招生时,华北电力大学只收费一万六,北工大收费三万六,两者差别就是一个发毕业证一个不发。”王秋乐表示,自己帮助女儿最终选择报考了承诺发毕业证的北工大。“2005年时,学校口头跟我女儿说不发毕业证了,当时老师说毕业证不重要,我们也没太在意,也没同意”。

  2008年1月,王秋乐的女儿王女士完成学业,获得了硕士学位证书。

  “学校一直没发毕业证,因为自己有工作,平常不用毕业证,所以并未在意。”昨天,王女士说,但是,自己在2013年报考河北省国税局稽查局科员时,因面试审核需要毕业证,自己失去了成为公务员的机会。由于报考公务员年龄要求上限为35岁,现年36岁的她便失去了进入公务员系统的机会。

  “为什么招生简章答应发毕业证,后来又变了呢?”王女士委托父亲向北工大“讨说法”。

  “我已经先后10次到学校相关部门寻求说法了。”王秋乐称,现在女儿机会永远失去了,“我们要求北工大能给我们一定的补偿”,首先得退掉部分学费,还要对女儿错过公务员考试给予补偿等。

  为何简章承诺发证学校未作回应

  昨天下午,北工大党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王女士属于该校软件学院与保定行业协会合作办学招收的在职软件工程硕士,同届学生共有19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2005年11月教育部批示,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自主招生的工程硕士属于专业学位教育,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可授予硕士学位,不应颁发毕业证书。

  “获悉教育部批示信息后,软件学院第一时间指派相关负责同志前往保定,与保定行业协会共同召集学生,当面传达教育部批示,说明在职软件工程硕士学习,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可授予硕士学位,不颁发毕业证书。”该负责人强调,会上,包括王女士在内的所有学生均未提出异议,继续参加学习。王女士在领取学位证时,依然未对此提出异议。

  而对于该校2003年软件学院自主招生的招生简章中为何会承诺颁发毕业证书,该负责人未给出正面答复。

  昨天,王秋乐称,北工大已向其承诺,将派相关负责人前往保定与其面谈。

  ■ 说法

  学校若虚假宣传学生可申请赔偿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我国高等教育对硕士招考目前实行两套学制,“一类既有研究生的学位证书,又有毕业证书,这是标明其学位是研究生,学历也是研究生,另一种是学位型的研究生,只颁发学位证书,这个主要针对专业硕士领域。”

  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伟认为,若北工大软件学院事先对该专业工程硕士不能颁发毕业证一事知情,但仍发放承诺颁发毕业证的招生简章,该校则涉嫌虚假宣传,王女士可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诉维权,申请相应赔偿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如果北工大事先对不能颁发毕业证不知情,而是事后政策变化所导致,王女士也可向政策制定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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