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语
合肥版“鸟巢”长期闲置,造成了土地利用的损失与公帑浪费,值得正视。而今它已遭曝光,问责也不能再拖着了。
总投资1.88亿元的合肥版“鸟巢”,主体工程完工已经三四年了,如今仍然大门紧闭,一片荒凉。近来有市民看后连称“心疼”,希望通过媒体呼吁其尽早发挥作用。记者获悉,“合肥版鸟巢”有望在明年5月份开放。(10月17日新华社)
合肥版“鸟巢”算不算是“奇奇怪怪的建筑”,不好说。但它给人的直观感觉是“钢管乱搭”,也正因如此,它受到的诟病不少,甚至有人将其说成“视觉污染”。而比建筑设计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投资近2亿元的工程竟然闲置了4年,且这一建筑的名称变来变去。
这座“鸟巢”于2009年1月开建,当初设计为合肥国际科技创新展示馆,后来更名为合肥美术馆。因为更名,项目完工时间比原定时间晚了一年多。然而,更名后仍处于闲置状态,直到今天,又要更名为合肥文化馆新馆。据说更名的原因是,“鸟巢”内潮气太大,无法用作展示馆或美术馆。
也就是说,合肥版“鸟巢”长期闲置与两次更名有关系,也与建筑质量有关系。显然,频繁更名说明决策者当初太随意,而建筑质量问题则与监管监理不到位有关。而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长期闲置,都是种浪费,要看到,场馆上粗大钢柱已出现锈蚀和鼓包,有的钢柱表面防护层已经脱落,馆内还长着荒草,一派零落景象……更重要的,是土地未被合理利用的损失、财政资金的损失。基于此,对于建筑质量造成的闲置和损失,施工单位、监理企业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决策随意、频繁更名造成的闲置和损失,有关官员应承担责任。
然而,从报道来看,至今似乎没有人为其承担责任。个中原因尚不清楚,但既然如今已被媒体曝光,有关方面就不能再装聋作哑了。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要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合肥版“鸟巢”闲置四年,是否符合这一规定描述的情形,尚有待探究。但在其已暴露出浪费、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当地有必要给民众明晰的交代;必要时,置于法纪规约下去打量,实现责任彻查,循迹追责。
说到底,只有严厉查究、依法问责才能以儆效尤,才能避免公共财产的闲置、浪费。因此,期待有关方面及时介入调查。实质上,除了合肥外,这类浪费已是屡遭曝光,各地也理应展开区域内的系统调查。而与此同时,也要在恪守程序中,防止再出现那些“奇奇怪怪的建筑”。
□张海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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