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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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与说明

2014年11月28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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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更正】

  1.11月27日A16版《杨晓波被曝与市委书记不和》(校对:庄文湄 编辑:王俊潮)一文,第2栏倒数第2段第3行“2011年6年”应为“2011年6月”。

  2.11月27日A19版《内蒙古一宗迟迟未宣的“无罪判决”》(校对:徐骁 编辑:孔璞)一文,导读第三段中“内蒙古高原”应为“内蒙古高院”。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挑错热线:10-67106710

  栏目编辑: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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