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志刚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IPO面临“声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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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金彧)12月15日,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死缓。
12月15日,成都中院宣判,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因犯受贿罪被判死缓。成都市中级法院查明,任职期间,毛志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188万、美元22.8万、港币60万、欧元9万、台币10万、英镑3千,同时,还收受了600多万股成都银行股份。
执掌帅印九年 倒在上市“前夕”
昨日,新京报记者拨打成都银行副行长田华茂、董事会秘书何林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从2004年8月到2013年9月,原董事长毛志刚曾手握成都银行帅印长达九年。
2004年8月,时任成都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毛志刚“临危受命”,担任成都市商业银行董事长。他从处置不良资产开始,耗时4年把成都银行通过信托计划再次成功剥离了10亿元不良资产。
在转让不良资产的同时,成都市商业银行于2007年引进马来西亚的丰隆银行、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境内外投资者,共募集资金60亿元。
2008年,“成都市商业银行”更名为成都银行。2008年末,成都银行资本充足率上升到17.62%,核心资本充足率也达到16.55%。截至2013年末,总资产为2607.82亿元,位居西部地区城市商业银行第一位,净利润为29.7亿元。
作为成都银行上市的“推手”,毛志刚掌印成都银行9载后倒在上市“前夕”。
2013年8月13日,成都市委组织部发布人事“任免动态”:“李捷同志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毛志刚同志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013年9月3日,毛志刚正式卸任董事长职务。
2013年9月22日,成都市纪委正式宣布“成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毛志刚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据多家媒体报道,毛志刚被查,涉及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案。在2001年8月-2004年4月间,毛志刚除了是成都市大型国资委企业、成都市政府重要的投融资平台-成都工投集团董事长外,还是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彼时,李春城在成都市担任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
2014年6月13日,成都市检察院宣布,毛志刚涉嫌受贿一案已由成都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已于2014年6月10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非法收受600余万股
在成都银行发布的2010、2011和2012年的年报里,出生于1954年5月的毛志刚持有成都银行14万股。
而今年6月,成都市检察院称,据查,毛志刚在担任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取得贷款、处理不良资产、承建计算机及装修业务等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60万元,同时还收受622.33万股成都银行股份(案发前已收受红利等共计人民币745万元,港币20万元,美元2万元)。
昨日,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毛志刚622.33万股份有可能是“股权代持”。也就是说,毛志刚名义上持有14万股成都银行股份,实际上其余600多万股在别人名下,但归毛志刚所有。
成都银行赶考IPO 面临声誉风险
2011年6月,成都银行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并通过了其IPO相关议案,2012年4月6日,成都银行向证监会递交IPO申请,但随后上市遭遇延期。
2014年6月23日,成都银行再次向证监会提交IPO招股书申请。在这份招股书里,成都银行在董事变动情况一栏里做出说明,本行原董事长毛志刚涉嫌受贿,已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成都银行在招股书中提示:“本行可能面临声誉风险”,其称,可能因为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遭受负面评价,从而导致本行的业务开展及经济价值受到不利影响。
■ 毛志刚简历
1954年5月出生 四川省电大电子专业毕业,大专。
1998.8-2001.4 成都市经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01.4-2001.8 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成都市安监办主任
2001.8-2004.2 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成都工业投资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4.8-2013.9
担任成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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