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王姝)昨天,通报山西省纪委原常务副书记杨森林的调查结果时,中纪委再次采用了“与他人通奸”表述:“经查,杨森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收受礼金礼品;与他人通奸。”
昨日,中纪委通报称,“决定给予杨森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06年起,杨森林一直担任山西省纪委副书记,这期间跟另一名山西落马高官、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共事近5年。金道铭当时担任山西省纪委书记职务,杨森林是金道铭的副手。金道铭2008年曾推出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亲任常务副组长;杨森林则任副组长。金道铭落马后,被曝曾插手“山西首富”张新明偷税案,该案的主要办案负责人就是杨森林。
■ 简历
杨森林 男,1956年9月生,山西省翼城县里砦人,1975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2014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9月20日,被罢免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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