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5:健康生活·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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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秋霖 借助支付模式变化实现分级诊疗

2015年01月13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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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秋霖,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理论与政策专委会秘书长。资料图片

  松散型医联体难以整合社区、基层资源

  新京报:目前医联体模式多样,该怎样看待这一问题?

  陈秋霖:“医联体”与“医疗集团”其实没有本质上的差异,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就是一种集团化,而作为一个经济体,集团化的目的在于扩大规模、抢占市场及节约成本,但医联体还要遵循医疗行业规律,还要承担分级诊疗的目的。医联体本质在于通过扩大规模,形成组合,实际上是不同功能体的联合,以提供更好的服务,这也是优势所在,组合不仅能够形成规模经济,而且通过体系内不同功能体的组合,形成了范围经济,如基本医疗与更高级医疗、普通医疗与专科医疗之间相互补充,但医联体能不能实现范围经济和要不要实现是两个问题。

  医联体的模式有多种,从推动主体来看,有政府推动下的医联体模式,也有市场主体形成的模式,不同类型的模式目标、所产生的效果也不尽相同,一些松散型的医联体目的在于扩大规模和品牌影响,一般不会整合社区、基层医院,在实现规模经济的同时很难实现范围经济,的确也有部分医院整合社区、基层医院,对口支援,这种模式在2000年左右就已经很流行,但那时的联合更多是一种营销手段,大医院能够收治更多的患者,即便整合了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仍无法实现双向转诊,更多患者在上转,却很难下到基层医院。完全的市场行为能否实现目标,取决于市场主体自身。

  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医联体具有明确的目的导向,一方面在实现规模经济的同时,更重要在于借助这一模式实现医疗资源的更有效配置,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患者能够转上去,更能够转下来。

  分级诊疗不能仅靠政府推动

  新京报:怎么样能更好实现有序就医,分级诊疗?

  陈秋霖:要更好地实现有序就医、分级诊疗等目的,就需要政府的介入,但不能仅靠政府的推动,还需要支付模式的变化,如果医保支付方能够按照健康结果付费,即便政府不推动,付费机制也会引导医疗机构更主动地推动医联体模式,医联体目的决定手段。如果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分级诊疗,在手段上,一方面政府要推动平台的建设,基于这种平台,医疗机构之间责权利完全一致,另外,借助医保支付手段的刺激也是一种可行的方法,总的来说,实现手段可以多样化。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完全借助医保来推动是不够的,因为目前的医保为全人群医保,但不是全内容医保,医保对医院的引导不足,在完全依靠市场手段、价格杠杆不能有效实现的情况下,需要政府出一把力。基础条件也会影响手段的选择,医联体其实就是区域医疗集团,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区域范围内更容易实现,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困难增加,首先,北京的大医院不是严格按照城八区的行政划分分布,即便政府搭建了平台,老百姓是不是愿意去还很难说。这时就需要(医保)支付方的跟进,支付手段的相应调整也能引导患者在医联体模式内实现顺畅的双向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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