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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辆“专车”涉嫌非法营运被暂扣

多部门严查私家车“接单”;部分司机称车辆来自租赁公司,交通部门将在核实后做出处理意见

2015年01月17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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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执法部门正查看“专车”司机证件。新京报记者 侯润芳 摄

  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 侯润芳)昨日,北京市交通执法等部门于首都机场联合执法,查处10辆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其中包括4辆“专车”。

  执法人员称,由于车辆、司机和叫车平台共同构成“专车”营运模式,处罚主体难以直接确定。目前暂时扣押“专车”,下周会核实司机和车辆关系,再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昨日下午3时许,首都机场T3航站楼前,两位女乘客下车前往候机大厅,但送客司机并未向她们热情告别,加上车辆上无任何出租车标志,执法人员怀疑此车从事非法营运。

  经询问,乘客和司机并不能准确解释双方关系,执法民警在司机车里找出了司机租赁车辆的单据。司机承认其驾驶车辆为自己租赁,由AA公司以短信形式为其派活。在执法过程中,该司机手机再次响起派单的任务。

  执法人员表示,第一次遇到直接通过短信而非软件平台派遣业务的情况。于是按程序先暂时扣留车辆,核实司机和车辆以及AA公司的关系后,再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此外,交通执法部门还查处一辆“一号专车”,司机称车辆为租赁公司车辆。执法人员也将车辆暂扣。

  据介绍,此次行动由机场公安分局、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直属大队等四部门联合执法,共扣押10辆车。执法人员称,在查处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执法人员目测司机和乘客两人均拿出手机时,会上前询问,但如果两人不承认,并且乘客拒绝出示手机,我们也无法强制执行,”该执法人员称,只有乘客承认才能认定违法事实。

  ■ 追访

  属租赁公司“专车”处罚主体暂难确定

  近期,北京市交通部门将私家车加盟的专车定性为“黑车”。执法部门将下大力打击该类型车辆,一旦查处,将对私家车主处以两万元以下罚款。但是,属租赁公司的车辆面临着处罚主体暂时无法确定的问题。

  “车辆、司机和叫车平台三部分共同构成了专车营运模式,处罚主体难以直接确定。”该工作人员称,“这次查处的一号专车,我们也是暂时保存证据。”

  执法人员表示,目前暂时扣押的“专车”,下周会向专车公司、劳务公司等多方核实司机和车辆关系,“如果确实是私家车加盟,将按照黑车处罚,如果确属租赁公司车辆,司机为劳务公司人员,我们会暂时保留证据,新的政策出现后再处理。”

  此外,执法部门提醒,私家车加盟的“专车”安全问题不容忽视。“首先,营运车辆报废年限是八年,社会车辆没有具体年限;其次,出租车司机要求驾驶技能在三年以上,而有些私家车司机可能是刚取得的驾照,”执法人员说,在人身保险上,私家车同样面临着担责难的问题:“有的车没有保险,出了事故,乘客面临赔偿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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