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2:社论·来信
上一篇  下一篇

环境保护岂能在源头腐败

2015年02月11日 星期三 新京报
分享:

  ■ 观察家

  在外界印象中,环保部门似乎是“弱势部门”、“清水衙门”,何以近年来也成腐败多发之地?这是源于环保部门近年来扩权的同时,相应的权力制衡设计没有跟上。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月9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向环保部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巡视组指出,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环评违法违规现象大量存在;有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环评审批,或者开办公司承揽环评项目牟利;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红顶中介”现象突出,环评机构资质审批存在“花钱办证”现象,后续监管不到位;把关不严、批而不管、越权审批不仅导致污染隐患,而且加大权力寻租空间。

  中央巡视组的反馈,说明环境保护的源头存在大面积腐败。环评既是环境保护的第一关,也是规划和建设的第一关。这一制度关口被污染,影响的不仅是环保领域,而是整个经济大局。过去,在外界印象中,环保部门似乎是“弱势部门”、“清水衙门”,何以近年来也成腐败多发之地?

  一方面,源于环保部门近年来的扩权。环境保护的严峻态势,要求加大环保部门的执法规格和权限。以环评一票否决权核心,环保部门权重渐趋加大,这是应该的。另一方面,在扩权的同时,相应的权力制衡设计没有跟上,强化环评一票否决权的刚性,往往异化为自由裁量权的强化。环评审批、环评技术服务由此成为设租寻租的工具。

  就一般逻辑而言,对腐败现象从严惩治,同时强化权力约束机制,是遏制环评腐败的应有之义。但问题在于,尽管目前已经形成了从严治腐的政治态势,相信中央巡视组发现的问题都将得到解决,但是,如何强化对环评的日常权力约束,仍然是一个难题。如果降低环评的权威性,环境治理和经济调控可能失去一个有力抓手;如果不降低其权威性,在机制内隔绝腐败,又非易事。

  解决之道不必仅寄希望于权力善用,还应寄希望于外部力量。环境治理本来就是公共治理,仅靠环保部门难以完成这一工程。因此,在强化环保部门行政权的同时,应该强化社会力量的参与权。民众环保权利越能扩大,环保部门的压力越小。

  此外,环保部门应尽可能与环评技术服务市场脱钩。能够由市场解决的事交由市场解决。鉴于许多重大环评项目通常是政府主导的项目,因此,环保部门在该离场的地方离场,更有助于环评的客观中立性。

  中央巡视组巡视后,环保部将进入整改阶段。最彻底的整改,是对环保机制系统性改革,把自身从利益关联方中抽身出来。相信,这也是社会公众的希望。

  □徐立凡(媒体人)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