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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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5年02月12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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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字路信号灯该设在过街道口

  最近,我在《新京报》来信栏目中已看到有两位市民反映“繁华”路口红绿灯因为不显眼给出行带来的困难。其中一位说,由于红绿灯亮光不明显而误判“形势”差点造成事故。

  我建议在繁华的十字路过街的道口设置红绿灯,过街的人和开车的都能看得见。至于在十字路口设置的红绿灯站立在马路中央,不能太矮小,不能挡住开车人的视线。

  另外,我曾出差到常州看到有趣的事是在十字路口,一旦四盏绿灯同时一起亮起来的时候,四个角落的行人都加快速度在这个区域内朝任何方向过街。当然,对角过街就更节省时间,这样的最大好处是:东、西、南、北加上两条对角斑马线一共是六条斑马线都同时可以通行,极大地加大了人群的流动量。

  常州街头的路人闯红灯现象较少,而多是自觉走斑马线过街,红灯停绿灯行,信号灯就是警察在实地指挥交通,秩序井然。北京可考虑予以借鉴。

  □宇振林(教师)

  “医赖”不信法,治理得靠法

  据报道,门头沟男子陈某在京煤总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康复后,医院先后20余次下达出院通知,但陈某称其术后腿部有血栓,认为医院应对其负责,霸占病床近3年。医院无奈将其诉至法院。2月10日下午,门头沟法院通过强制执行将其送回家中。

  去年8月,北京就有20余家三级医院上报滞留医院事件48件,其中滞留时间最长已达六七年之久,连急救室、重症监护室也被长期占用,医院和其他等待床位的病人为此苦不堪言。某种程度上,“医赖”之害,有时堪比“医闹”。而基于对医患关系激化的忌惮,许多医院往往应对乏术,只能赔钱息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少之又少。

  法治社会,各方的权利保障也要靠法律,医院最应该成为“先行试验区”。医患矛盾是非难断,这时候,不仅要强化医患纠纷仲裁机构的作用,更要打通它跟法律仲裁间的隔阂,在“医闹”升级的情况下,将其导入法律程序,不能坐视问题解决流于情绪化。

  □罗志华(医生)

  “给民工包动车”的福利可再多些

  据报道,2月10日,广西600名在粤务工的农民工免费乘动车返乡。这一名为“温暖回家路”的活动由自治区总工会牵头,并联合粤桂两地的4个部门举办,这也是当地首次在春运期间组织大批农民工集中乘动车返乡。

  给农民工包动车,尽管覆盖面限于被拖欠工资、家庭成员患病、家庭负担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及优秀的农民工,但却颇具温情:对很多农民工而言,因不善用网,他们买到一张回家的票更难;就算能买到,恐怕也舍不得去坐动车。让部分农民工首坐动车,体验“飞一样”的回家感觉,着实挺有意义。

  尽管“给民工包动车”难以复制,但我觉得,由地方工会牵头并联合社会爱心公益组织、企业等,筹措资金为农民工回家多提供些便利,却不是难事;对地方政府来说,也可鼓励工厂、企业能将“包动车”作为还乡过年的福利,来惠泽那些家中确实困难的农民工,释放更多社会温情。

  □朱永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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