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1:上市公司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B01:上市公司
上一篇

股票配资不能总是“法无禁止即可为”

2015年02月16日 星期一 新京报
分享:

  ■ 一周谈

  如不出意外,在本轮牛市告别之际,温州将再次迎来大规模的民间借贷纠纷——据《每日经济新闻》2月13日报道,在本轮牛市的助推之下,当前温州进入股票配资行业的民间资金,已高达800亿元,占全国配资资金的一半。

  与温州过去三年层出不穷的民间借贷纠纷相比,本轮温州民间资金聚结所投资的领域和性质均有所不同。过去温州民间资金大规模的聚结,要么是直接或间接投向实体经济,要么是用于炒房和炒煤等固定资产投机,而本轮温州民间资金的新一轮聚结,其性质恰是用于“炒钱”,以迎合有投机心理的中小股民进行股票配资。

  对于实质是公司运行、但表面仍是自然人之间借贷的股票配资,我国当下相关法规还不好明确对此认定为“违法”,而进行股票配资业务的公司,因形式上介入到投资者股票账户的管理,并严格设置强行平仓线,这貌似可以起到风险控制的作用。

  但是,因为股票配资的杠杆过高(一般是5倍至10倍的杠杆),远高于两融业务的2倍杠杆,这必然会导致:在A股市场发生黑天鹅事件时,面对股价的瞬时暴跌,配资公司的强行平仓制度安排,将无法起到既定的风险控制作用。而由此又必然会衍生出两种可能,一是配资公司自行兜底,二是配资公司卷款(未冲击到止损线的投资者账户)跑路以弥补损失。

  在上述不确定事件一旦发生时,依靠配资公司自行兜底,一般而言是靠不住的,因为配资公司的资金来源,绝大多数也是通过民间拆借,如此势必可能会导致新一轮民间借贷纠纷。而如果配资公司卷款跑路,则不仅是民间借贷纠纷那么简单,更会严重扰乱证券市场。而且,从建设健康可续的证券市场来看,股票配资乱象的过热,更会进一步助推投机市、赌博市,这很容易造成A股市场的涨时暴涨、跌时暴跌。

  基于此,在当前股票配资乱象过热之下,无论是避免未来极可能发生的大规模民间借贷纠纷,还是扭转A股市场当前再次呈现出的投机市和赌博市特征,笔者认为,均有必要提醒相关部门,不能任由股票配资乱象持续发酵,而要改变当前股票配资“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现状。

  具体而言,首先,针对当前打着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幌子的股票配资公司,应严格核查配资公司关联人,是否参与到自然人的股票配资业务,应尽快将配资公司关联人参与自然人配资业务列入禁区;其次,对于当前出现的以P2P模式运营的配资公司,应严格落实P2P机构禁设资金池的规定,严格要求投资者与借款人的资金流向必须对应。

  □杨国英(财经评论人)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