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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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注定是绕不开的话题

2015年02月23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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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加拿大最高法院近日推翻了1993年的禁令,批准医生可以帮助极严重和无法治愈病症患者安乐死。

  这意味着继荷兰、比利时以及美国的部分州之外,安乐死的接受范围图又一次扩大了。

  安乐死是一个非常具有争议的话题,争议的根源在于这样一个行为很可能会违反国家应该保障国民生命安全的现代文明精神,在一些极端的情形下,甚至可能成为谋杀案件的避风港。但与此同时,安乐死的需求又现实存在,例如美国的前总统尼克松就明确表态,要求有尊严的死亡,他中风后没有接受呼吸机等特殊的医疗手段,从发病到逝世,前后只有4天。我国著名文学家巴金,晚年因为不堪胸椎骨折带来的痛苦,多次表达了安乐死的愿望。就在不久以前,我国的一位1岁左右的孩童,因为严重的颅脑损伤,其家庭因为看着孩子痛苦不堪,父母希望实施安乐死。

  社会应该尊重每一个生命,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每一个生命又无法避免地拥有自己的终点,如果终点已经临近,但最后的过程又不可避免地需要经历许多困难,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通过医学的方法,适当缩短这个过程,应当可以视为现代医学为人类社会提供的有益帮助。

  事实上,我们国家的法律虽然不认可安乐死,但在实际的医疗工作中,也曾有一些类似安乐死的方法,例如给一些临终患者实施持续镇静镇痛治疗,降低一些生命支持的力度,让患者在昏睡或者麻醉状态走完人生的最后旅途。

  在人的生命中,真正无疾而终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多数人的死亡都是因为疾病而起,这决定了安乐死一定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值得我们正视。

  □郑山海(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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