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日记
设置国家财政年度的提案,我提出过几次了,因为对答复不满意,今年“两会”,我准备继续提这个提案。
因为,有关部门给我的答复,是说我们国家其他事情都是按照公历年份执行的,如果财政年度不按照公历年份执行,会有一些矛盾。又说,世界上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有财政年度的,那么,为什么不讲大多数国家都有呢?
目前,我国财政年度起止时间是1月1日至12月31日,而全国人大每年3月初召开,这时新一年的财政预算才能批准。于是,一月和二月的钱全国人大还没有审批,政府就开始花钱了,这不合理。如果全国人大不批准预算,或者修改了,那怎么办呢?
还有一个问题,全国普遍年底突击花钱,这是什么造成的?就是制度造成的。很多经费往往下半年才到位,次年3月就到了期限。我觉得,在具体的拨款方面,至少要做到年度平衡,而不是集中到年底。
我做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时,最晚的一年经费10月才到位,12月要我把钱花光,我怎么花得光?很多科研项目,时间是三年,往往到最后一年才拿到经费。有人说,你为什么不预先花钱?问题是,万一不拨款怎么办?所以,现在年底突击花钱,并不是下面的人如何如何,是制度不合理。产生问题的一个根源,就是财政年度和预算脱节。
不给人充分花钱的时间,必然会造成突击花钱。所以,我今年还要提这个提案。我也征求过不少人的意见,大家都说我的提案有道理,甚至财政部的一个官员私下跟我交流过,他也觉得应该设立国家财政年度。
国家要改变,会受到各个方面的制约。我有些提案,最初被否决了,但后来又被实行了。我们作为个人,只能坚持我们的理念。有的提案,现在不能实行,不代表将来不可以实行,不代表绝对不可以实行。我作为政协委员,有这个渠道和机会,就要不断地推动。
□葛剑雄(全国政协常委)
新京报记者 吴亚顺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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