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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公开细化,监督才能“长出牙齿”

2015年03月05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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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论坛

  此番北京市级部门按照经济分类公开基本支出,同样可圈可点。公众借此可以明了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更清楚地列出财政资金具体都干了什么,是怎么花的,便于更好监督政府花钱。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118个市级部门同日晒出2015年预算报告。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部门预算公开首次全部细化到公开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首次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公开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

  从2011年58个政府部门及直属机构首次公开部门预算,几年来,北京市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越来越宽,几乎覆盖了除涉密单位之外的全部市级部门,公开的程度也越来越细化,而预算公开越细化,则越是有利于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管好政府的“钱袋子”。

  一般而言,我国的财政支出预算科目分为“类”、“款”、“项”、“目”四级,越往后越细致、越详尽。以“教育”为例,“类”、“款”、“项”三级分别对应“教育”——“普通教育”——“小学教育”,若公开到“项”,即可明了政府具体到“小学教育”上的投入。可见,哪怕是递进一个小小的层级,其所扩大的公开度也相当之大。

  此前,很多政府部门预算往往公开到“款”级,就已经是了不起的进步,甚至还有部门只是简单公布几个大数目的“电报体”预算公开,只有寥寥百字,公众面对这样的预算公开,怎么可能知晓政府部门究竟怎么花钱、钱花到了哪里、花了多少钱?更不要说这钱的用途、去向、额度是不是合理了。

  还有,此番北京市级部门按照经济分类公开基本支出,同样可圈可点。公众借此可以明了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更清楚地列出财政资金具体都干了什么,是怎么花的,便于更好监督政府花钱,而不是依然笼统含糊,雾里看花。此前,在预算法草案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社会上有关预算应按经济分类的呼声也不断。此番北京首次践行预算法新规,也算破冰之举。

  政府预算公开细化,且可以方便地查询,其意义无论怎样估量都不过分。一个简单的例子是,从去年以来,北京各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细化为燃油、保险、维修及其他四项明细费用,而其他又包括过桥费、租车费等,这样各部门公车运维费多呈下降趋势。而今后若是能更进一步,公开公车保有量的话,相信会产生更强的约束力。

  其实,政府怎样花钱,以往的制度中不乏很好的设计,为什么这些制度设计不能很好发挥作用,偏软乏力?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信息公开不够,公众难以知情。而一旦预算公开真正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做到最大限度的公开,监督当然就能硬化,“长出牙齿”来。

  □胡印斌(媒体人)

  相关报道见A12-A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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