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为官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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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勤:作为一个官员来讲,他(她)的最高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所以,为官就应该有所为,否则他(她)就不应该去做官。
官员不作为也是一种不正之风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汪南东:这一问题的提出有现实意义。近年来,尤其是中央提出要打造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后,确实有一部分官员担心“出纰漏”,而存在“为官不为”的现象,尤其是一些民生领域,官员不作为,老百姓会有切身感受,这也是一种不正之风。
权力清单之内法定职责必须为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对“为官不为”要曝光和追责,这是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强化依法行政一个很重要的举措。依法行政,一名官员的权力清单得以明确,“清单之外,你不能‘为’;而在权力清单之内,这是你的法定职责,法定职责必须为”。
奖诫惩分明,才能杜绝为官不为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李义虎:对于一名官员来说,他的权责是一致的,为官既不能乱为,也不能不为,不能因为现实中某些条件不具备,或者作为有风险(这种风险既包括经济风险,也包括政治风险),官员就不去“为”或者少“为”。只有完善对官员的履职评价机制,奖、诫、惩分明,才能杜绝为官不为的现象,官员也才能有所作为、甚至是更好的作为。
只见公仆不见官,社会就发展了
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李秉记:公务员要实现从官员到公仆的“角色转变”,官员实质上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如果有一天,我们只见公仆不见官,这个社会就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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