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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严查违法减刑、假释等职务犯罪案件

涉违法减刑、假释252人被立案查办

2015年03月10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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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记者9日从最高检获悉,2014年3月至12月最高检在全国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严查“花钱买刑”“以权赎身”,促进刑罚依法正确执行,共立案查办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13件252人。

  39名执法司法人员被追责

  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负责人介绍,在立案查办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13件252人中,受贿案件105件111人,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9件66人,玩忽职守案件21件29人,行贿案件15件17人,滥用职权案件6件9人,其他案件17件20人。此外,检察机关建议相关部门对39名执法司法人员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专项检察活动中,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为重点对象,以发现违法问题、纠正违法问题和查处职务犯罪为重点任务,以计分考核、立功受奖、病情鉴定等为重点环节,逐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有针对性地细化方案、强化措施。

  专项检察活动期间,各地检察机关共发现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850条,其中群众举报202条,自行发现585条,其他途径来源63条。

  推进减刑假释案件统一管理

  记者了解到,结合专项检察活动,最高检研究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刑罚变更执行监督长效机制,推动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统一案件管理。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制度,推动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加强对“三类罪犯”计分考核、立功受奖、病情鉴定等重点环节和问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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