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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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被抓,真污染咋处置

2015年04月06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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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四年间,陈某通过与部分网站建立广告代理合作关系,冒充网站“环保频道主任”、“环保频道记者”,伙同他人通过有偿删除其在网站自行发布的企业环境污染负面信息,非法获利600余万元。北京警方成功破获了这起“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刑事案件,抓获陈某等犯罪嫌疑人4名。

  乘人之危敲上一笔,这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软暴力,但一码归一码,与通常的施暴与受害角色不同,新闻敲诈案里许多受害者其实都不是“无辜者”,一旦自己违法在先,即便明知来者不善的对手是“黑吃黑”,也只能以息事宁人为上策。于是,敲诈者无忌、被敲诈者反倒心虚的博弈格局里,一方删帖谋财,一方破财消灾,各有所图。

  本案陈某集中精力钻营的是环保领域,数据表明,这四年间他与同伙先后撰写了60余家企业存在污染的负面信息,涉及内蒙古、山东等多地。不用说,每一条报道信息都剑指敲诈,而每成功发生一起敲诈,都可能意味着曾经真实发生乃至仍在延续着的环境污染事件!一方面,谋财心切的陈某恐怕不会舍得耗时耗力、也不会冒险在一家完全达标排放的企业身上做文章,另一方面,一个干净的企业不大可能平白无故地花冤枉钱,如此,透过陈某的600万案值,我们仿佛看到的却是对应着一个不可估量的环境污染排放值!

  查办新闻敲诈事大,打击非法排污又岂小!供陈某敲诈的这些负面信息既然都在,相关涉事企业就不能轻易过关,理应延展开来,顺藤摸瓜查处“案中案”。以此次将陈某举报出来的某冶炼公司为例,其抵制违法的行为道义上当然站得住脚,但遭到的竟是30万元巨额敲诈,究竟是陈某凭空捏造事实、抑或过于“狮子大开口”从而导致自己失手,还是这家企业确有污染问题,很有必要搞清楚。

  □王景曙(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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