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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信息没必要藏着掖着

2015年04月08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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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说

  反腐信息长期不公开,各种说法流传在公众当中,弥漫不散,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很容易给别人造成混乱无序,一头雾水。做到信息公开一点不难,反腐败的信息公开更不难,关键是观念要转变,腐败分子都抓住了,人都处理了,还有啥藏着掖着不好说的呢?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大反腐力度,“拍苍蝇”“打老虎”一起来,中央纪委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官员落马信息,接受百姓监督,在反腐过程中努力做到第一时间信息公开,这是十分可喜的。与此同时,薄熙来等高官的违纪违法案件公开审理,也让百姓对于其犯罪事实和庭审情况有了更清楚的了解,受到百姓的一致好评。

  在这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各级各类反腐信息公开,与中纪委的要求,特别是与中纪委信息披露的时效性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有待进一步公开。

  我们先看一些例子吧。这几日,朋友圈流传这样一条信息:“天津市原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涉案金额高达74亿元。”有些信息流传时间之长,更是让人匪夷所思。如关于前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的消息一直传闻不断,据报道,说他日前已经被取消副部级待遇,勒令辞去所有社会兼职。目前,这个消息没有得到官方的确认,有媒体也因此说这是一个“不公开”的宣布。

  这些例子反映的情况是真是假,是部分存在还是部分不存在,还是夸张,网上和民间到处流传,有关部门不置可否,大有悬疑小说之妙。但,信息公开绝非儿戏,不是小说,更不是可有可无的花边新闻。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并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其中包括“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等内容。上述所举的反腐信息显然属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内容,这样的内容没有得到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公开,与法规不合,与民众的关切不合。

  党中央、国务院在信息公开的要求中多次明确要做好信息公开,还要做好政策解读。反腐败无疑是一项重大政策,对于这一政策的解读,既包括条文的解析,也包括事实的说明。要在信息公开中解读政策,在解读政策中体现信息公开。反腐信息长期不公开,各种说法流传在公众当中,弥漫不散,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很容易给别人造成混乱无序,一头雾水。这即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也同时与广大民众的要求相悖。确实,有些贪腐案件的信息仍然在司法程序当中,但是,有些已经有结论的案件,公众迟迟不知情,就说不过去。

  有人认为不公开官员贪污的准确信息是因为“担心民众及社会对于如此巨高的贪官贪腐额度的心理承受力,更担心会让人质疑,贪官们何以贪腐到如此匪夷所思的地步,进而引发一系列的联想。”这是多余的。恰恰相反,有一些反腐信息不说,反而会给民众留下猜度的空间,对于反腐的决心产生质疑。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到许多省部级高官的腐败信息,中纪委都做了全面的揭露,审判薄熙来过程还微博直播,人们并没有因此对党产生怀疑和动摇,为何级别低很多的信息不公布呢?

  中央纪委在信息公开上给我们作出了榜样。中纪委运用传播规律,努力打造信息权威发布平台、监督执纪平台、宣传教育平台、互动交流平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做到信息公开一点不难,反腐败的信息公开更不难,关键是观念要转变,腐败分子都抓住了,人都处理了,还有啥藏着掖着不好说的呢?反腐信息进一步公开有助于安定团结,凝聚人心,反腐防腐,可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何乐而不为?

  □王旭明(语文出版社社长,教育部前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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