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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听证会上疑点须全面查清

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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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追溯20年前的聂树斌案,不能用当下的技术手段、办案规范来苛责,但这次复查也应立足于中国20年来的法治进步、无罪推定的立场,而不是重复已酿成很多冤案的“两个基本”证据标准。

  昨日,山东高法关于聂树斌案复查的听证会从下午开到深夜,一直持续了9个钟头,其官方微博也做了文字直播。在此次听证会上,山东高法晒出了不少引人瞩目的材料,在视频材料中,河北省高院首度承认聂案存在程序等方面瑕疵。

  山东高法接受最高法指定复查饱受舆论关注的聂树斌案,创新性地引进了听证机制,让申诉方(聂家)、原办案单位代表在听证会上表达立场、提出疑点、进行反驳。听证会、微博直播,将一个原本只需由司法机关内部做出的是否再审的决定摆在亿万公众面前,巧妙地平衡了公众知情权与司法严肃性,山东高法在探索中国式阳光司法方面,可圈可点。

  但这次听证不是庭审,不是要证明聂无罪或王书金才是真凶,而是要证明目前此案的疑点达到了《刑事诉讼法》第242条所规定的启动审判监督(再审)程序的条件,比如,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听证会上,几方就聂案的程序、实体证据方面展开了交锋。首先,律师提出聂的死刑时间等存疑。之前,涉事法院通知的是:聂于1995年4月27日被执行枪决,但这次听证会上,视频材料中有一份聂树斌的亲笔诉状,落款时间是5月13日。律师还指出,聂案卷宗中执行死刑的照片显示,聂身穿羽绒服跪在“雪地”上,周围的人也穿的是“冬装”。对此,原办案法院的回应是:刑场照片里的不是雪,是河沙;上诉状上的落款时间只是个笔误。死刑执行是一个国家司法底线中的底线,山东高法有责任彻查该疑点,给公众一个交代。

  其次,据以认定聂勒死受害者的花上衣,是本案的关键证据。律师认为:所谓的“失主”梁某没有证明自己曾丢过花上衣,也没有适当辨认物证的程序。原办案的公安机关代表承认:花上衣经过雨水等浸泡,所以清洗了这一关键物证后,才让聂进行辨认。还有,聂被捕的头五天里没有依法收押看守所,而是以明显存在问题的“监视居住”手续被“非法拘禁”在派出所,且目前存入卷宗的“第一份口供”是被抓五天后录的,其中还有“之前为何不认罪”的内容,也成了重要疑点。

  另一方面,原办案单位的代表,也通过列举所谓“真凶”王书金与聂的供述差异,提出了反驳,比如案发十年后王书金对死者身高的供述与事实有偏差;未能说出死者身上有吸汗小背心等关键细节。

  追溯20年前的这起案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用当下的技术手段、办案规范来苛责。但这次复查也应立足于中国20年来的法治进步、无罪推定立场,而不是重复20年前已酿成很多冤案的“两个基本”证据标准、片面强调“不纠缠细枝末节”。

  对于这起引发公众十年持续关注的大案,无论是否启动再审,司法机关都有责任全面查清、释明其中疑点。

  相关报道见A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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