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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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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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绿地变菜地不能只靠罚

  昨日新京报“来信”栏目刊登了《业主毁绿圈地就该为此买单》一文,我赞同文章中“业主侵占小区公共绿化是违法行为,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的观点,但我认为,综合这问题堵不如疏。

  据我了解,在一些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绿地变菜地问题,种植者主要以中老年人为主,他们在小区种菜既为锻炼身体,也为吃上安全无污染的蔬菜。更何况,许多居民是在荒废的绿地上开垦出来的绿地,并没有损毁小区的花草树木。如果随意处罚,可能引起反弹。

  在实践中,种植者与小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人员展开你进我退的“拉锯战”,单纯的执法管理效果可能并不好。我建议,小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人员在提高惩治措施的同时,也要立牌申明绿地的业主共有性质,甚至可在场地宽裕的情况下考虑开辟专门区域,满足部分老年人的需求。 □徐小飞(法官)

  别让宋庄文化公园一直撂荒

  近来有媒体报道,曾斥资1800万的通州区宋庄文化公园,日渐沦为一处荒地。对此,通州区园林局及通州疃里村方面回应称,将对公园进行一次彻底改造。

  据我查到的资料,该公园2001年动工,当初是彩砖铺地,园内雕塑与音乐喷泉结合,现在公园就像遭了打劫——设施大量丢失,园内四处长满杂草,有人甚至在办公室门口养起家禽。原本“高大上”的公园,怎么就成了没人要没人管的“弃儿”?管理人员说,公园早没了维护经费。有干部说,将向上级领导申请政策资金。

  依我看,公园管理如果仅靠上级拨款的话,到底不能维持长久。既然这公园荒废多时,在市场化的当下,不妨引入市场力量,在保障公园姓公的基础上,进行经营权的招投标,吸引商家开发,并确保活动安全、正规运作。这样或许还能激活其生命力,不妨一试。 □焦向梅(副教授)

  放生海鳗不是行善是作恶

  4月26日深圳盐田背仔角海滩,一名女子和8岁男童被水中不明生物咬伤,女子左脚缝四针,男童双腿缝了近百针。事发前10多名男女在同一海滩放生海鳗、石鲈。对此当地警方称不具备立案条件,可帮忙找人。

  我在海滨城市居住,深知海鳗的凶猛。将其放生,难免伤到人。现在受害者想追究肇事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证明伤势和放生之间的因果关系,太困难了。

  在这事上,依我看,相关部门应当真正负起责任来。按说,大量放生生物要经渔政局许可,以判定放生数量、品种,评估是否会危害生态,造成生态失衡,这些不能沦为一纸空文。此外,还应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对这种无底线放生进行严惩,也想方设法降低受害者的举证成本,不然的话,下次你我遇到这门子事,岂不是只有自认倒霉的份儿? □公孙好(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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