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任何改革靠的都是具象的人,而非制度机器自行运转。重用“改革促进派”,就是要为夯实改革打下干部基础。
“引导大家争当改革促进派”,在用人标准上明确“要把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用起来”……5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专门提到“改革促进派”等词眼,引发社会广泛解读。
“改革促进派”其实并非新词,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曾被提出过,但当下它在中央深改组会议上被提及,无疑具有新内涵,它也与全面深化改革之需相呼应。
应注意到,眼下全面深化改革在指导思想和实施方针方面,已完成了顶层设计,其核心是“四个全面”。纵观深改组前十一次会议,就以其为指引已陆续审议、部署了司法和社会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央企薪酬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城市公立医院试点改革、足球总体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创新改革试验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随着各领域改革的有序推进,能否改有所成,已成决策考量的重点。
改革本如逆水行舟,改到深处更会遇到激流险滩。而要确保改革质量和改革节奏,关键在用什么样的人。在新旧观念激荡、不同利益抵牾、各种诉求博弈的当口,立场怎么选、标准怎么定、分寸怎么拿捏,都关涉到改革成败。这就需要各地各部门摒弃“一亩三分地”的视野,遵循改革总体要求,下好改革这盘大棋,尤其是那些重拳在握者,更要既保持敢为人先的闯劲干劲,也要避免不得要领的盲目冒进,既坚持“摸着石头过河”的积极探索,也遵循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基本原则。
而揆诸现实,改革之途上有些绊脚石,亟须祛除:尽管在反腐持续推进下“不敢腐”局面已初步形成,但某些地方官场习气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顶风违纪情况时有发生;有些干部对推进改革特别是“坚冰区”改革,要么口头响应暗中抵制,要么无为而治唯恐担责。在此情境下,保证改革进程不被迟滞,明确用人标准,以“改革促进派”作为干部基础,是落实改革、让改革成为机制惯性的应有之义。
“争当改革促进派”,不是个空泛标准,其中包含了什么行为是促进改革、如何争当“改革促进派”等具体指标。实际上,这些指标在最近两次深改组会议上都有提及。在4月1日召开的深改组第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就指出,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领导、谋划、推动、落实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这也为争当“改革促进派”勾画了途径。
此次会议上,“三个有利”的标准,则为如何衡量促进改革给出了明晰指向。改革必然会牵涉到利益关系调整,这就需要官员干部能勇挑重担,不畏出招、不怕得罪人,甚至做改革先行者。而着力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将那些庸官贪官“筛下去”,壮大改革生力军,也会凝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动能,进而更好地突破各种形式梗阻。
说到底,任何改革靠的都是具象的人,而不仅仅是制度机器自行运转。这次提出要重用“改革促进派”,就透露出了今后组织路线建设的重心所在,也发出了培养普遍的改革精神的信号。用好了人,改革效力才能在深化步履中凸显,而不是被阻力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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