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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拍交通违法”符合法治吗

2015年05月14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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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盛言

  “什么样的举报才是法治的?”对于这个问题,判断标准有两个,举报是非法侵犯他人权利还是正当行使个人权利?举报者是充当“权力耳目”还是“权利使者”?

  法学理论有时候会用交通规则当样本讨论法治问题。从很多方面看,交规都是理想的法治样本——交规在文本上清晰明了,各种标志到处都是,每个司机都得参加交规学习和考试,执法设备很全面,处罚标准也是明确具体的。交规还体现了更深层次的法治精神——法律是必要的,否则社会秩序将一塌糊涂; 假如没有守法的自觉性,法律再清晰,执法手段再先进,违法频发仍是难免的;违法者侵犯的不仅是具体的利益或权利,更是对其他所有守法者的冒犯。

  近日,就有网站调查人们对“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的态度之时,九成人毫不犹豫地表示赞成。从软件到硬件的技术革命,使社会迅速从“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进展到了“人人都有摄像头”的时代。可以说,“随手拍”是网络时代的“人民战争”,从明星大腕到平民百姓,都可能因为有意无意的一次拍摄“上头条”。“随手拍”之下,一些美好得到彰扬,一些违法被惩治,一些人员卷入是非……但“随手拍”自身也常常是争议的对象。微博上一度喧嚣极甚的“随手拍乞讨儿童”在兴起之后,很快便带着“好心被狗吃”的委屈,在强烈的争议声中迅速淡去。

  当众人出于公共道德的义愤,跨过言语议论的边界,采取行动之时,问题便没那么简单了,“随手拍”便是从言语走向了行动。“随手拍交通违法”并不是新现象,几年前在广州、南昌、西安、杭州等省会城市就曾出现过,拍摄者还得到了官方鼓励,有可能获得经济奖励。但是这些做法遭遇了种种困难,既有违反现行法律的嫌疑,又可能制造社会矛盾,还给人一种“执法权外包”的不良观感。

  除了这些技术和表面问题,“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的话题最值得人们讨论却似乎讨论不足的是——“什么样的举报才是法治的?”对于这个问题,判断标准有两个,举报是非法侵犯他人权利还是正当行使个人权利?举报者是充当“权力耳目”还是“权利使者”?

  有两个例子可以说明哪些举报不是“法治的举报”。1996年美国亚特兰大奥运会发生了爆炸,警方征集线索,美国的“群众”也很积极,提供了很多信息,但最后查证,其中不乏“我和邻居有仇,看他不顺眼,所以举报他是爆炸人”这样的事情。传统中国有连坐保甲制度,对于一些违法情形,邻人知情不报的,连带处罚。一个外国教士曾记载了一个案例,中国一个村子里有人犯了重罪,官府不仅判罚此人,还下令推倒邻人的房子,理由便是邻人知情不报。那些因为害怕连坐而被迫盯紧邻人的人们,充当的正是“权力的耳目”,他们的目光透露着的是狡黠、冷漠和算计,而不是维护法治的正义感。

  举报的法治问题除了举报者这一方,还包括举报受理者的一方。一个举报能否成为法治事件,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举报受理者的反应。不同的举报领域,也可能受到不同对待。根据举报受理者的好恶来处理举报,这种做法无论如何都是不够法治的。

  □叶竹盛(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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