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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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铁强乞族”应零容忍

2015年05月26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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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据媒体报道,武汉地铁“乞讨一族”的过分行为,已经让一些乘客忍无可忍。日前,唐女士在微博上发了一组武汉地铁2号线上女乞讨者对男乘客“上下其手”的照片,“不给钱,就摸胸、搂腰”。

  如果说,“带孩乞讨”、“装成残疾人乞讨”,扮可怜骗取人们的同情心,人们还有所选择的话,“地铁强乞族”的所作所为则就是赤裸裸的强取。

  从新闻图片中看,那些乞讨的小姑娘不顾男女身份区别,“不给钱,就摸胸、搂腰”,已经对他人造成了性骚扰。利用他人的围观和关注,形成一种眼光压力,迫使他人就范。“地铁强乞族”还是公然的违法行为,《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车站、列车、出入口、通道乞讨,违反规定且拒不改正的,处50-200元罚款。而类似这样的禁令全国各地都有,但目前仍以劝离为主。

  “乞讨族”猖獗,法规不能沦为一纸空文,武汉“地铁强乞族”的屡禁不止暴露出管理漏洞。对于乞丐,英国实行分类治理模式,地铁、政府机关等地禁止乞讨,最高可判处1000英镑(约合人民币9303.5元)罚款,2013~2014年间,英格兰和威尔士共有2771名职业乞丐受到起诉。而从今年五一开始,北京地铁禁止乞讨和卖艺行为的禁令实行半个多月以来,乞讨者数量明显减少,尤其是北京“最牛乞丐”被起诉的新闻让一些乞丐闻风而退。

  对“地铁强乞族”,“流动性大,乘客多、不好管理”不能成为执法缺位的借口。

  □斯涵涵(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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