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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为撞纠纷单位员工殃及11无辜

三中院正式受理工体连续撞人案,肇事男子和三里屯经管中心有民事纠纷

2015年05月28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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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6日,金复生驾车在工体南门连撞12人,此后被警方控制,肇事的别克车被拉走。新京报资料图片

  ■ “工体连续撞人案”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经审查,北京市三中院于昨日正式受理工体恶性撞人案。官方首次披露,肇事男子金复生因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经济管理中心(简称三里屯经管中心)有民事纠纷,驾车冲撞无辜人群前,曾意图撞死三里屯经管中心司机康某,致其轻微伤。

  与其纠纷单位司机成撞击目标

  2014年12月26日,金复生因不满法院判决,驾车在工体连撞多人。检方于5月20日对其提起公诉。

  据昨天披露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书称,被告人金复生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经管中心因民事纠纷产生矛盾,遂意图通过驾车撞死该单位人员泄愤。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金复生是北京市朝阳区华艺钱币册厂原厂长,三里屯经管中心的前身三里屯街道生产服务合作联社(简称三里屯联社)便是该厂的上级单位,金复生进厂之前是三里屯联社职工。

  共撞击12人致3死8伤

  起诉书称,事发当日10时许,金复生为实施报复行为,先是驾车故意撞击该经济管理中心司机康某,将其撞倒后逃跑,逃至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时,故意加速撞击人行横道内正常行走的无辜群众1名,后又驾车由北京工人体育场南门进入体育场院内,先后驾车撞击了10名无辜群众。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金复生驾驶机动车辆在公共场所故意连续撞击无辜群众,致3人死亡,8人受伤,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已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被告人金复生意图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驾驶机动车辆撞击他人,致人(司机康某)轻微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金复生的刑事责任,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三中院于昨日决定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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