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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地铁发广告被开首张罚单

其中一名男子“屡教不改”被拘留;环线成为发小广告和乞讨人员的“最爱”

2015年05月29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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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4日,地铁四号线,两名男子将小广告放在座位上。 新京报资料图

  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您好,这是我的证件,您把包里的小广告拿出来。”昨天,两名男子因在地铁散发小广告被轨道交通执法人员处罚。这也是自5月1日《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来,轨道交通执法大队开出的首张罚单。

  经查,2人违规在车厢内散发招聘小广告,违反《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其中一名散发小广告人员做出没收938张小广告及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另外一名人员因系累犯由公安部门予以拘留。

  近一个月来,轨道执法人员经过摸索,明确了执法重点区域。据轨道交通执法一线人员介绍,2号线、10号线为环线,一次运营中不会集中清理车厢,小广告在车厢内存放时间长,乞讨卖艺人员也不必到终点被清下车,因此成为发小广告和乞讨人员的“最爱”。

  另外,根据近一个月的观察,乞讨者普遍在非高峰时段,即上午9点以后、下午2点以后及晚高峰前后,在地铁列车内出没。

  轨道交通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截止到5月27日,共制止违法行为201起,其中,制止地铁内摆摊商贩13起,散发小广告22起,乞讨卖艺57起,玩轮滑26起,翻越闸机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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