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论
近期,济南将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在内部食堂超标准接待、同城接待、奢侈浪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济南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严禁在单位内部食堂违规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通知》称,将加强接待管理、严格接待标准、加强经费控制、规范接待场所、严禁超标接待和奢侈浪费。干部职工用餐要按照规定交纳伙食费。
济南发文整治公款吃喝,这本没什么可争议的。但遗憾的是,这份“红头文件”,却因借机“推销”本地红酒,而备受舆论的质疑。《通知》说:遇特殊情况需用酒时,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供“本地产低价位红酒,每瓶价格严格控制在100元以内,并且要做好备案登记。”
这些年,红头文件“任性”,广受诟病。有的已经到了极其荒唐的地步。比如湖北省公安县曾下达“红头文件”,要求全县各单位一年要抽掉2.3万条本地烟,如果抽不完,或者抽了别的地方产的香烟,都要受到处罚。
不过,那毕竟是多年前的事,如今在强调尊重市场,恪守法治的当下,“红头文件”还“任性”地要求“喝酒只喝当地酒”,恕我直言,这就是不识时务。被围观和招致批评,也在所难免。
应当认识到,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同类产品,无论其身份是外地的,还是本地的,它们都是置于同一市场环境下的平等竞争者,谁更受欢迎,当由市场而非政府来决定。作为特殊的消费者,政府应当和必须“只选对的,不选贵的”,自觉摒弃“娃是自家好”的狭隘思维。其实,越是护着“自家娃”,越是害了“自家娃”。
今年7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15年保护期将到期,这也要求我们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迎接挑战。地方政府若还瞅着机会画地为牢,搞地方保护主义,怕是行不通了。“红头文件”下令“喝酒要喝本地的”,类似的“红头文件”还有多少,恐怕值得深究一番。
□印荣生(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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