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之言
若任由操纵进行下去,市净率甚至可达数百倍、数千倍,过度泡沫炒作,除了形成财富不公平再分配之外别无所得。
据媒体近日统计,今年上市的新股只要是在开板当日买入,投资者至少能获得20%以上收益、有的甚至有数倍收益,而且这样的操作在特定时间段的成功率竟达100%。
近期,市场屡屡出现新股连续数十个涨停板开板后可以接着连续涨停的奇观。若将新股上市初期的爆炒当做是市场的正常反应,这或许忽略了问题的实质,这其中很可能有主力炒家在推波助澜。当然主力也会视市场动态情况进行操作、存在一定的市场因素,但总体上仍然是操纵在起主要作用。
2014年6月沪深交易所出台文件,规定对新股上市初期的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但“上市初期”的概念是“上市头十天”,也即在此之后的异常交易行为、或许不再重点监控。但很多新股是在上市10日之后才打开停板、此时主力游资才开始介入,其“异常交易行为”才得以开始。而这样的交易却不在重点监控范围之内,因此沪深交易所的规章有必要在“炒新”上继续完善规范。
此外,现实中,对一些股票无厘头暴涨,市场人士怀疑其中存在操纵行为,因为这不符合正常投资逻辑,但要确认操纵行为,普通人士又缺乏获取相关证据的手段。对一些市场反映较为强烈的新股操纵嫌疑,证监会应当无需等待交易所上报“异常交易行为”再进行调查,而是可以直接行使暂停相关股票交易的权利,停牌核查。
目前,一些新股、次新股的市净率甚至达到数十倍,若任由操纵进行下去,市净率甚至可达数百倍、数千倍,过度泡沫炒作,除了形成财富不公平再分配之外别无所得,对此,监管部门理应对此予以限制。
比如可以设置规定,每只股票市净率不得高于一个数值。比如说,上市公司最新季报显示其每股净资产为两元,那么可规定其股价最高不得超过20元、也即市净率最高不得高于10倍;对每股净资产小于0.2元甚至零以下的“壳”公司,最高限价一律为2元。
尽管由于市净率被限制最高值因而可能暂时影响一些上市公司价值发现,但既然股票真有内在价值,自然就会体现在净资产的增加上,由此未来其股价波动上限自然就会提高,不会长期影响其价值发现。净资产总是不能提高,但有人却宣称其有投资价值,这难以让人信服,很可能只是编故事、制造题材的骗局。
抑制炒新,交易所不能仅仅监控新股上市头十天表现,新股上市更长时间、以及二级市场任何异常交易行为,都应进行必要的监控,此外,“炒新”归根到底仍然是股票供需不平衡之下的特殊交易现象,这也呼唤着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尽快落地。
□熊锦秋(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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