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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岂能纵容企业“环评造假”

2015年06月25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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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论风生

  现实中企业环评造假的现象不乏先例,但这次,涉事企业都是处罚名单上常客了,且三期工程还未批先建,宁德市环保局却为其站台,知法犯法嫌疑太明显。

  据新京报报道,宁德市环保局日前就鼎信公司三期项目举行环评听证会,但居民代表发现,二期项目环评报告公众参与环评问卷调查对象名单里,标注跟他们同村的却几乎都不认识,于是对测评结果产生怀疑。此外,该项目还有未批先建、未迁先产的问题。

  明明没参加问卷的村民,却“被代表”;而参与问卷的人,不少是鼎信二期打工者。而诡异的还有,鼎信一二三期都曾因未批先建收到涉事环保局数十次的罚单,之后环保局竟又助其环评过关,如此做法,难免引来蛇鼠一窝的质疑。

  虽然环评报告的出具者——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宁德市环保局等均三缄其口,但这不能阻止舆论的吐槽:环评历来被视为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的“阀门”。可相关环评涉嫌虚造公众满意度,且当地环保部门在其有违法前科的情况下还放行,这是怎样的离谱?

  诚然,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允许“先建后报”的规定,还没跟上业已实施的新环保法中“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的要求,但这难以为宁德这桩环评丑闻豁免。根据新环保法的精神,违反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补办环评审批,而是“责令恢复原状”。

  问题来了:当地环保部门为何顶风违规,给这个处罚名单上“常客”,三期项目问题迭出的企业“站台”?或许涉事企业代表的回答可供参考:这是根据政府重点项目特事特办、大事快办、急事急办的原则。这或许才是相关企业、部门敢于蔑视公众健康权,对抗环保执法的原因所在:因为是政府扶持,所以特批。

  而今,面对居民代表公示环评公众参与者详细名单及电话的申请,当地环保局以名单“涉密”而予以拒绝。2013年11月国家出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环评报告必须“全本公开”。

  现实中企业环评造假的现象不乏先例,但这次,涉事企业做得太赤裸,宁德市环保局的做法也突破了环保法的规制。在此情境下,必须借此倒逼环评能见度的提升,将“全本公开”落到实处,把对执法者违法的严惩落到实处,才能以儆效尤。

  □燕农(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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