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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官员“陪酒死”,公款吃喝能曝光?

2015年06月28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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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近期,湖南省纪委严肃查处了永州市“4·29”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导致一人非正常死亡问题。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决定给予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向曙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免去其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的费用已全部追缴到位。(6月27日《新京报》)

  官员“陪酒死”虽然已处理责任人,但怎么善后,依然是民众所关心的。此前有报道称,安徽祁门县警察朱璘也是因陪酒身亡,祁门县公安局领导表示,对朱璘之死参照因公牺牲标准处理,总计130万元的一次性补偿中,70万元为因公牺牲的抚恤补偿。如此“因公牺牲”,曾引发公众和媒体的强烈质疑。李春燕陪酒致死后,当地政府是怎么安抚家属的,是不是也公开一下?

  李春燕的死,对其家庭而言,是天大的悲剧。对当地官场,也不亚于一场地震。但是,总结教训,或许仍会是这样的思路:如果不是喝酒出了人命,公款吃喝,就不会是最后一次。至于吃喝标准,更不算个事。事实上,在许多地方,只要跟招商引资沾上了边,或者有重要领导参与的接待,所谓标准只剩下两个字——满意。

  而且,有“一把手”参与的接待活动,通常会被安排得极其周密和隐蔽,若不是“内部人”把事情捅出去,很难被曝光。因工作关系,笔者也曾参与过类似的接待。

  永州这起事件,如果不是女官员醉酒身亡,公款吃喝能不能被曝光,不好说。现在,涉事官员受到了处分,他们后悔可能只是“多喝了几杯”,悔的是喝醉、喝死,而不是超标接待。这大约也是公款吃喝屡禁不止的原因所在。

  近年来,不少地方以雷霆之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批官员因此受到了处分。在如此高压遏制超标准接待的态势下,永州仍出现女官员陪酒致死的一幕,足见与舌尖上的腐败作斗争,着实非一朝一夕之事,需久久为功。

  □常金沙(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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