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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多数民众而言,挂国旗似乎是党政机关、学校、国企等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常态。但显然,武汉市某街道办似乎深谙“国旗”的“力量”。在已被多方叫停,推倒小区院墙,侵占绿地,没有用地、规划手续建起的千余平方米违法建筑上,赫然竖起一面五星红旗。
据报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党群中心是响应中办、国办等省直七部门发出的文件精神,“社区周边群众对这栋违法建筑也十分欢迎”。最后该负责人还不忘补充,“武汉市80%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都属违建”。
打着“为了民众”的旗号,建设党群中心就可以违法建设吗?这逻辑也是醉了。再看所谓“对该建筑十分欢迎”的周边民众的反应:居民因不满所挂出的“水果湖街知法犯法”的横幅,施工方在拆掉横幅的时候,难道没有感受到街道办群众不满的情绪吗?如果不是心里有鬼,施工方为何又要连夜施工、偷偷抢建呢?
而最可笑的是,该负责人还像一位被抓作弊的小学生举报同学作弊一样,宣称武汉八成的党群中心都属违章建筑。但其余建筑违法建设属实与否,丝毫不影响该处建筑的违法事实。
“为了民众”的旗号被“打脸”之后,又把国旗当成了违建的“护身符”。违建势在必拆,无论打着什么旗号,违法就是违法。而相对于一般民众的违建,街道办作为一级政府机构,带头违反城市建设法规,性质显然更加恶劣。再加之,违建让纳税人的钱打了水漂,必须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张光岩(中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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