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因受贿、通奸被“双开”,最高检指定北京市检察院侦查其涉嫌受贿一案
新京报讯 (记者黄颖)昨日,最高检官网发布消息称,全国政协经济委原副主任杨刚涉嫌受贿一案,已在近日,由北京市三分检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7月,中纪委公布对杨刚调查结果时称,其因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等严重违纪问题已被“双开”,并将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被指控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昨日,最高检官网公布了全国政协经济委原副主任杨刚涉嫌受贿一案的处理进程,称最高检已指定北京市检察院侦查此案,侦查终结后再移送北京市三分检审查,近日三分检已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公诉。
在北京市三分检的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杨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质检总局等处任职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了他人巨额财物。
对于最高检指定北京市检察院对杨刚一案侦查的原因,昨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宏耀表示,这属于最高检指定北京市检察院管辖此案。
“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指定管辖的规则。”吴宏耀说,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考虑在犯罪地进行,以有利于搜集证据;但同时也会考虑嫌疑人在犯罪地的关系网,是否可能对侦查工作造成阻碍和影响。所以通常在指定管辖时,会由上级检察机关平衡多种因素后,确定地点,“无论哪个地方负责,都是出于侦查公正公平的原则。”
曾被曝涉嫌乌鲁木齐地产腐败
去年7月,中纪委发布对全国政协经济委原副主任杨刚的调查结果时称,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同时,中纪委还通报称杨刚已构成严重违纪,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杨刚生于1953年1月,原籍河北出生于新疆,1985年时以32岁的年龄升任共青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副书记,成为当时新疆最年轻的“厅官”。
杨刚在乌鲁木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作共41年,直至2010年赴京任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
两年后杨刚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并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但不久后就被中纪委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指出,杨刚在乌鲁木齐市主政期间,曾有多家当地地产商涉嫌对其进行商业贿赂和利益输送,而亲属也利用他的权势,参与了新疆的旅游和房地产开发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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