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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正义”何以能拿出“警方笔录”

2015年08月02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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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举报也必须守法,目前公开传播的警方笔录,已经涉嫌泄露国家秘密,郑州警方要做出彻查笔录真相:有没有警方人士参与其中?公权力倘若失范,其实比那些举报的问题,要严重得多。

  “释正义”对少林寺方丈释永信的“举报”,似乎正在变为单方面的“喂料”和网络狂欢。7月30日,“释正义”又爆出2份不完整的公安办理刑事案件的“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其中释永信作为受害人,向郑州警方报警被刘姓女子敲诈。被曝光的笔录内容令人触目。

  将当事人隐私曝晒于公众目光之下举报,“释正义”的做法实在不可取。被曝光的警方笔录,还不能证明真伪,却足以引爆舆论。但是,大家不要忘了,关注这次“举报”,是因为释永信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作为少林寺这个世界文化遗产的实际管理者,有责任接受公众的监督。举报不是为窥淫、扒粪,也不能偏离维护法治、维护佛门尊严的初衷。

  首先,目前这些被曝光的所谓“警方笔录”,存在严重的合法性问题。

  警方办案的笔录,只是对当事人表述的记述,并不代表内容真实客观。而且警方的笔录,也不是法院的判决书,其属于《保守国家秘密法》所规定的“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是“国家秘密”,是不允许外泄的。哪怕律师也只能调阅公安移送检察院的“诉讼卷”,是不能调阅原始讯问笔录的。而且此案涉及个人隐私,法院都不能公开审理。

  那么,这些侵犯当事人隐私的办案笔录是否为真,如果为真,那是怎么违反保密制度,流传出来的?时至今日,涉事的郑州警方都没有给出回应。当然,如果笔录是伪造的,警方更有义务出面澄清,及时还当事人公道,并追究当事人的诽谤、伪造政府公文的罪责。

  其次,本次事件另一个怪现象是:网上“举报”火热,却没看到国家职能部门的实质性调查。

  7月30日,中国佛教协会表示:已向“有关部门和地方反映,希望尽早查明真相”。国家宗教局也表示:要求河南省宗教事务部门协调“了解核实情况”。但是,7月31日登封市宗教局表示:“将尽早查明真相”。这么一起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公共事件,为什么绕了一大圈,又回到登封市宗教局来调查?这是否合适?

  一者,释永信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二者,案件还可能涉及郑州警方,登封市宗教局作为一“科级单位”有这个权威和资源查清此事,其调查结论能平息质疑,还原真相吗?另一个问题就是,在少林寺的开发方面,少林寺和当地政府长期龃龉不断,这次由登封市宗教局来调查,公信力必然受质疑。

  面对举报涉及的通奸、侵占捐款等违规、违法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该分别做出全面调查,以重彰国法公信、重塑佛门尊严。另外,举报人也必须守法,目前公开传播的警方笔录,已经涉嫌泄露国家秘密,郑州警方要做出彻查笔录真相:有没有警方人士参与其中?公权力倘若失范,其实比那些举报的问题,要严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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