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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量落马,资本市场需重塑法治

2015年08月08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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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资本市场的法治,绝不是完善几条法律和制度那么简单,其核心是对监管部门的权力约束,减少监管部门的权力弹性,提高监管透明度,实现监管权力与责任对等。

  据证监会纪委消息,经查,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局长李量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知情人士透露,李量的落马并非事出投资者保护局,而是李量当年“叱咤风云”的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和创业板发行监管部,李量出事或因权力寻租。

  无独有偶,就在之前,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处长李志玲因配偶违规买卖股票被移送司法机关。李量和李志玲的落马并不令人意外,发行和发审,容易是证监会内部人员违法的部门,像李量和李志玲这样的官员,有权决定企业能否上市、能否融资,背后的利益以亿计,所以权力巨大,而不受抑制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自去年重启IPO以来,以往股票发行的一些老问题再现,为舆论所诟病,包括三高发行未能抑制、财务造假依然横行、利益输送接踵而来等。显然,管理松懈、权力失控、监管不透明,令各种“蛀虫”的胃口越来越大。虽然,未来股市将推行注册制,新股发行审批制有望退出历史舞台,但这并不是说,对于股票发行中的许多贪腐“老账”,就可以从此一笔勾销,李量调岗后落马也说明,股票发行领域的反腐没有截止日期。

  当然,重塑资本市场的法治,股票发行环节的反腐只是一个方面。中国证券行业曾与中国足球相“媲美”,成为公众眼中最让人无奈的两个行业。监管不透明,权力裁量权过大,行政之手伸得过长,导致权力寻租行为难以杜绝,这俨然已成资本市场的毒瘤。

  以股民最为痛恨的股市造假为例,去年南纺股份5年财务造假3.4亿元仅被罚款50万元,新中基在2006年至2011年间累计虚增净利润达2.2亿元,也只被处以40万元罚款。造假带来的利益与所承担的风险严重不对等,导致造假泛滥。而依照法律,对于类似严重造假行为,给予暂停上市,或是退市处罚,丝毫不为过。大量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总是被从轻处理,背后是监管的失职渎职。

  再以内幕交易查处为例,许多在国外成熟市场被认定的内幕交易行为,在国内变成平常不过的事,例如在有些重大政策信息公布之前,股市中往往会出现异动;有些个股重大利好公布之前,股价往往会提前飙升,监管部门大多并未将这些现象纳入内幕交易的查处范畴。一些官员在股市从事违法违纪勾当,往往需要纪委等其他部门出手才能够得以查处,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监管的缺位。

  目前,中国资本市场正大力推动法治化,资本市场的法治,绝不是完善几条法律和制度那么简单,其核心是对监管部门的权力约束,减少监管部门的权力弹性,提高监管透明度,实现监管权力与责任对等。只有把监管者的手真正管住,才能铲除李量和李志玲们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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