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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留守儿童一个“公共家庭”

2015年08月14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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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盛言

  家庭缺失是现代社会无奈的现象,应该考虑如何让我们的社会本身能够充当“公共家庭”,让未成年人走出小家之后,还有“大家”可去。

  最近有研究报告称,一些底层学校的留守少年有“帮派化”的现象。我最近也在一些乡镇调研,虽然调研主题不是留守儿童,但却不断听到不同部门的访谈对象提起这方面问题。大家反映的问题各有侧重,足以拼凑出一幅较为全面的问题图景。

  调研地几乎所有乡镇都存在大量留守儿童,有些镇的学校(中小学合校)百分之八九十以上都是留守儿童。近年来,乡镇学生人数逐年萎缩,很多原来的村校合并到镇上,一些学生为了上学方便,搬出村子,就近租房,要么由老人随迁照料,要么自理生活,在离开父母之后,又离开了熟悉的环境,造成了亲情和乡土的双重离散。

  父母不在身边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巨大的。最直接的影响是性格上的,一些留守儿童性格比较孤僻叛逆,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学习也不积极主动。不爱学习,不愿意融入学校,又缺少家长关爱,一些留守儿童便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也有可能沦为受害者。

  根据教育和司法系统的访谈对象讲述的情况,围绕留守儿童的种种问题,和离异家庭或是父母不负责任的家庭出来的小孩有相似性,因此他们得出结论,家庭关爱是解决问题的根源。

  目前可以看到一些措施扶助留守儿童,例如组织他们参加校外活动,在经济上给予照顾,但普遍感到这些措施是无力的,除了因为基数太大以外,留守儿童敏感的心理特征也会使一些特别关照的做法出现反作用。

  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即使出于天灾或是疾病等变故,一些儿童丧失了家庭,也有家族可以照料。中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剧变,解构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构成,而且也没有为“失家”儿童准备好弥补方案。长远来看,从经济上创造团聚的条件,在本乡本土为父母们创造就业的机会。这可能涉及经济发展转型和重心从城市向乡镇转移的问题,短期恐怕难以解决。

  这就使得第二方面的工作显得尤其重要,那就是提供“家庭化”的公共服务,照料那些因各种原因远离自然家庭的未成年人。政府可以通过未成年人社会工作组织、儿童文体娱乐中心、寄养家庭、临时照料福利机构等设置,在学校之外,让留守儿童感受类似家庭的亲情气氛,这些设置或可构成“公共家庭”。

  留守儿童不是一家一户的事情,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将涉及我们为此付出多少社会成本的问题。家庭缺失是现代社会无奈的现象,公共力量除了尽力维系自然家庭之外,也应该考虑如何让我们的社会本身能够充当“公共家庭”,让未成年人走出小家之后,还有“大家”可去。

  □叶竹盛(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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