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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的服务员也是弱势群体

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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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嘀咕

  如果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尊重成为这个社会的基本共识,那么一些社会成员之间的极端纠纷事件就可能会少一些。

  近日发生的温州服务员开水浇女顾客事件,起因源于作为社会优势群体的女顾客,在与服务员互动的过程中,没有相互“尊重”二字。

  一个普通的火锅店,一名17岁未成年的服务员,在这起事件中当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要苛求火锅店为什么培训不到位,服务员心理素质这么差怎么招进来的,那就完全是“何不食肉糜”的外宾心态。17岁尚处于青春期的一个未成年男孩,从心理发展的角度其人格和心智本来就不成熟,控制力薄弱。这本来应该是在学校求学的年龄,却不得不委身在火锅店从事“伺候”人的工作,总有情非得已的缘由。

  跳出这个事件,从另一个角度我们也可以审视一下这个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不难看到,日常生活中,一些所谓的强势群体面对比他们弱势的人群时,颐指气使、咄咄逼人的画面。在强势群体看来,他们的既得利益和优越的经济、社会地位完全是他们在丛林竞争中理所当然应该获得的,而那些比他们穷和差的弱势人群,作为丛林竞争的Losers,就应该被淘汰。

  因此,我们就会看到一些服务员被打还说活该、环卫工被打被侮辱好像理所当然的新闻事件,这类案例并不在少数。在一些人眼中,觉得自己就是高人一等的,对处于社会下层的服务人员压根儿就没有起码的“尊重”二字,他们只崇尚强者、王者;只尊重成功者。

  尊重每一个人,包括为你提供服务的那些比你穷、比你弱的人,这应该是现代社会起码的教养和文明的规范。贫富差距,或者社会等级的差异并不意味着优势群体就应该“高人一等”;它往往受到太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如制度不公、社会失范,等等。人类社会之所以发展出现代文明的规范,就是因为后天的教养使我们每个人都不应该生活在优胜劣汰的社会丛林中,人与人之间无论其阶层、等级,都应当互相尊重、宽容和谅解;更积极的还应该提携、扶持弱势人群,他们并非Losers,而更多是因为制度不公和社会失范的受害者。

  如果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尊重成为这个社会的基本共识,那么一些社会成员之间的极端纠纷事件就可能会少一些。我甚至不认为那个17岁肇事的孩子有什么更多需要指责和抨击的地方。他在受到“屈辱”时用错误的方式应对,而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也没有人真正教过他适宜和恰当的应对方法。他和那些家境优越、飞扬跋扈的17岁少年不同,他在受到应有的惩戒之余,应该得到更多的理解和宽容。

  有时候,我们善待那些弱势的不知所措的无助者,哪怕他们犯了错,只是表明谁都不应该生活在社会丛林中。

  □唐映红(心理学科普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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