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为何总有“早产儿”?
距中秋节还有一个月,海口椰丰食品有限公司为延长月饼保质期,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使月饼“早产”了11天,8月30日生产的月饼上,打印的日期已显示为"2015.09.10"(8月30日南海网)。
在生产日期上做手脚,既无诚信,又没把法规当回事,更别奢谈对消费者安全负责了,“不小心打错”的诡辩缺乏检讨和纠错的起码诚意。反思椰丰食品公司弄虚作假之事,我们不能不追问虚假标注月饼生产日期的是否只此一家?月饼产销季节性强,稍加留意或不难发现问题,倘若拿此“保鲜”损招忽悠消费者的现象普遍,这就得要求监管执法前移,将食品“孕检”常态化,而不能总是等偶然性的举报、曝光之后才有所作为。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所有食品都应清晰标示预包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完全指望凭道德自觉和业界良心确保遵守显然并不现实,事后查处难免使消费者权益面临既成损害。因此,监管执法部门有必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常规和突击检查相结合,质量检查与日期核查相结合,才有望让“早产”食品胎死腹中,也才能对整个行业起警示、震慑效果。
□范子军(自由职业者)
整治“概念水”不能只盯标签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实施已两个月有余,但不少饮用包装水企业继续打出各种明显违规的宣传口号,市面上各种“概念水”仍在火爆销售(8月14日《中国食品科技网》)。
国家卫计委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水才需符合上述标签标志。原本是给企业的缓冲期,让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销售现有种类的饮用水,却成了“混乱期”,市场上各种“概念水”仍在火爆销售。
饮用水企业还在动歪脑筋,打擦边球,虽然标签上没有标明概念水,但却在品牌名称、宣传推广上下工夫,把一些功能和概念藏在产品说明、营销推广、网站链接等里,虽然标签不涉及功能和概念,可是在产品说明、效果宣传中却宣扬,这种行为让“概念水”更加隐蔽。因此执法部门不能只盯着品名和标签,还应将产品说明和功效宣传纳入监管范围,对偷换概念,虚假宣传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
□吴彩霞(河南西峡农村能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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