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提到,各城市每年应评估市场供求情况并及时调整出租车的运力规模。为什么要对出租车进行数量调控?未来是否会放开?交通运输部有关人士表示,管控出租车数量,除缓解交通压力外,还有利于行业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表示,对于出租汽车实行数量管控,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出租汽车运营的时间长,特别是巡游出租汽车运营的效率较低,大量占用道路资源,具有不经济性、加剧交通拥堵等负外部性。二是避免从业人员盲目、非理性进入市场,形成行业无序竞争,造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降低。
徐亚华认为,出租汽车数量规模的管控是要动态调整,要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出租汽车运力动态监测调整机制,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的需要。具体到某一个城市,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以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定期地评价市场供求状况,及时调整运力规模。在一些中小城市,在积极发展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的同时,我们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市场调节运力规模的政策措施。
新京报记者 郭超 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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