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天津的段先生夫妇到长沙旅游,在长沙一家餐厅吃饭时被告知白开水8元一杯,无奈之下二人花24元为3杯水买单。6日,长沙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商家已明码标价,并在消费前告知顾客,并称其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商家明码标价,顾客知情消费,官方回应乍听起来不无道理,却又难免被质问:8元一杯的开水有多少游客愿意喝?这跟华山15元一碗米饭、青岛38元一只大虾等,俨然就差了个“提前告知”。商家忽悠宰客违规,明火执仗就合法吗?
不过当地官方的回应,看似有偏袒之嫌其实也属无奈。现行《价格法》《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等虽明确了,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以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为依据,符合“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利润等的合理幅度”的规定。但各地对平均价格的测算、利润合理范畴的界定,眼下多阙如。在此背景下,唯有尽快从法律层面就暴利认定标准、处理办法做出细化规定,才能尽早避免类似纠纷再在争议声中收场。
□范子军(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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