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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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开微店不符合行政伦理

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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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近日,吉林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在自己的微信开了“唐文忠的小店”,为敦化官方直营的土特产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号召朋友成为自己的分销商。小店开张不到一月,他已有28个分销商,这28个分销商又发展了80多个三级分销商,不到一月售出商品近万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意见,要求“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把实体店与电商有机结合”来看,敦化市委书记唐文忠开网店推销当地土特产,似乎对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唐文忠也信誓旦旦地承诺,“开店的佣金一分也不要”,我们也愿意相信他的动机。但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因此,不管其动机如何,其做法有违现代行政伦理。更何况,市委书记开微店,这本身就涉嫌以一地市委书记的公信为企业背书,这明显属于用权力之手干涉微观经济活动。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无论多么紧要急迫,市委书记也要遵从市场经济规律和行政伦理规范。市委书记开微店,卖的是什么?或许在市委书记的眼中,其卖的是土特产,但是,不排除在很多人眼中,这位市委书记“卖”的是自己的面子和权力以及公信。而且,这么做也有违市场公平。地方政府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有很多方式,但是,切不可以这种形式披挂上阵。

  □何勇海(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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