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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子宫移植女儿不存在伦理困境

2015年11月27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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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微知著

  伦理审查既对科技进步保持了伦理的高压线,同时,也不要排斥。当然,关键还是建立一套科学和人性权衡的制度,如此,才能真正地解决技术进步带来的伦理困境。

  近日,陕西一位母亲成功将自己的子宫移植女儿体内的新闻,在网上吸引了不少目光。

  现年22岁的西安一女孩,检查出先天性无子宫无阴道。她想拥有自己的孩子,目前唯一可行方法就是进行子宫移植。11月20日,医院妇产科等11个学科、38位专家协作,同时为该女孩和她的母亲开展手术。手术很成功,新移植子宫已经成活。

  子宫移植至今仍是一个世界性医学难题。之前,土耳其和沙特阿拉伯有两例移植子宫案例,但都未能怀孕生子。2014年10月3日,全球首个“移植子宫”内孕育的婴儿在瑞典出生;这是一个令人欢欣鼓舞的好消息。但这个技术也不是没有风险,捐赠与被捐赠者都需接受强效的免疫抑制剂药物,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从科学来说,这是中国“首例人子宫移植”,既罕见,难度又大;从伦理来说,母亲把子宫献给女儿,违反了“孝道”,意味深长;从新闻性来说,这是一个涉及性与生殖的话题——注定了会有许多分歧。

  所以在新闻下面,就有了五花八门的评论。有的以为,这个女孩的卵子用的是妈妈的卵子,以后的孩子不知该是妹妹还是女儿?有的认为,先天无阴道怎么排尿的呢?……这些,无不显示了许多人对基本的生理知识匮乏到何等程度。对于能完成一台世界最前沿的手术的医院来说,这些讨论是没有意义的。

  但也有一些有价值的不同意见。新闻中有一段话,很值得注意:

  “进行子宫移植前,该例手术通过了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医疗科助理员表示,供受双方为母女关系,不存在任何利益纠葛;其次,供受双方是完全出于自愿,且积极要求手术。此外,供体只是提供孕育生命的平台,受体的怀孕、生产都是其丈夫以及本人的遗传物质所决定的。基于以上原因,医院伦理委员会通过了该例手术。”

  这也就是说,医学界不仅思考过子宫移植手术的技术难度、康复条件,也充分思考过母亲和女儿今后的生殖可能和伦理冲突。这里的伦理有两个前提:一是,遗传物质是女儿与其丈夫的,与母亲的子宫没有关系,其伦理序列不存在问题;二是,母亲自愿为女儿付出,非交易,不违背现行法律(比如禁止代孕、买卖婴儿)。

  伦理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组织,其职责为核查临床试验方案及附件是否合乎道德。事实上,在前沿医学界,一直存在着许多伦理的风险,有的已达到共识;有的还在各行其是;还有的,虽达成共识,但很难担保以后会不会随着技术和价值观的改变推翻这种共识。比如说,代孕在很多国家都是合法的;美国就曾有母亲为女儿代孕,生下孩子的例子。又比如说,克隆人,已是公认的不可逾越的伦理禁区,因为克隆人类只是从我们现实活着的人的利益出发,并没有考虑未来被克隆者的权益与需求,一旦实现,那将是人类的巨大灾难;但仍然有些科学家试图突破这个界限进行研究。甚至连“脑死亡”是否是死亡的标准,也有一个随着技术发展反复修正的过程——这都是涉及伦理认知的严肃问题。

  技术的进步(尤其是生物科学和医学的进步),给了人类更多的自由和更多的可能,这在从前是不可想象的。但如果放任这些技术无原则地破坏人类的社会结构和价值体系,不加以控制,那将会是各种末世灾难片中的场景。

  回到此次子宫移植事件,可以看到,伦理审查既对科技进步保持了伦理的高压线,同时,也不要排斥先进技术的应用。当然,关键还是建立一套科学和人性权衡的制度,如此,才能真正地解决技术进步带来的伦理困境。

  □侯虹斌(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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