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无依据;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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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府井抢劫名表 外籍男子受审认罪”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李禹潼)今年3月16日晚,马来西亚男子梅杰灵在王府井卡地亚表店实施抢劫,持仿真枪胁迫店员抢走11块价值共计319.5万元的手表(本报连续报道)。此案在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后,二中院昨日作出一审判决:梅杰灵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4万。宣判后,梅杰灵表示将上诉。
昨日上午10点半,梅杰灵抢劫一案在二中院公开宣判。只有39岁却头发花白的梅杰灵,精神状态与前两次开庭相比没有明显变化。此案两次开庭审理,梅杰灵均表示认罪,但对于案发时的具体情形,其表示无法仔细回忆。
法院判决认为,梅杰灵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财物,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梅杰灵能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且被抢手表被及时追回,故对其从轻处罚。判决梅杰灵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4万元。
宣判后,梅杰灵当庭表示将提起上诉。
■ 案情回放
持仿真手枪抢表 连劫两车欲脱身
马来西亚人梅杰灵来京10年,与妻子一家一起生活,其间曾换过多份工作,案发前无业。
法院审理查明,梅杰灵于2015年3月16日晚6时,携带仿真手枪、约束带等作案工具,到东城区王府井东街8号澳门中心一层L101铺卡地亚表店,用仿真手枪胁迫店员肖某,劫取价值人民币319.5万元卡地亚牌手表11只,用约束带将肖某双手捆绑后逃离表店。
为接续逃离,梅杰灵又持仿真手枪劫持该表店附近金杯牌汽车,欲作为逃跑工具未果,但将5只被抢手表遗落在该车上,后梅杰灵丢弃作案时所穿上衣、帽子及作案工具,劫持一辆出租车继续逃跑。
当晚19时30分许,梅杰灵在金宝街与东二环辅路交叉路口被设卡民警查获归案,当场起获涉案手表6只。
■ 焦点
法院认定梅杰灵精神正常
此案开庭审理前,梅杰灵辩护人申请为其做精神病司法鉴定。鉴定意见显示,梅杰灵实施违法行为时无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辨认与控制能力存在,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对该鉴定结果,梅杰灵辩护人表示并不认同,并申请重新鉴定。该辩护人表示,案发前及案件审理期间,梅杰灵均曾表现出精神状态不稳定的情况,认为其所患精神类疾病可能属于“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法院经审理认为,此前鉴定符合规定,而且该鉴定意见与在案其他证据不矛盾。多个证据证明,梅杰灵提前准备犯罪工具,作案前先行确定卡地亚表店情况后再次返回作案,作案过程中戴口罩掩饰容貌、言语威胁店员,逃跑过程中丢弃作案时所穿衣帽等表现,反映梅杰灵在作案时具有清晰辨认、判断自己行为性质的能力,对自己实施的行为能够自由控制。
法院还认为,根据梅杰灵被抓获后带到派出所询问的录音录像,梅杰灵多次向办案民警询问其可能会承担的法律后果,也表明梅杰灵明白其行为具有危害社会的结果。
法院判决认定,梅杰灵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合法有效,辩护人所提梅杰灵行为异常,可能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的意见没有合法依据,申请重新鉴定理由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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