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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终结“代课教师的悲情”

2016年01月02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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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在国家早就明确清退代课教师的当下,还有代课教师为每月150元工资抗争,这太不应该。

  据新华社报道,从17岁到57岁,山西陵川县积善村代课教师宋玉兰坚守三尺讲台40年,用生命最宝贵的时光照亮偏僻山村。虽然其每月工资最多时也只有一百多元,但她说“我离不开孩子们”,乡亲们则称她“是小山村不灭的蜡烛”。

  报道提到,现在宋玉兰每月工资只有150元,还是一年结一次,到了年底才能拿到1800元。为维护权益,她坦承堵过领导的门,拍过其桌子,但十几年来始终没解决,她只能被气哭后“再接着给孩子们上课”。在跟帖区网友们纷纷称其最美乡村女教师。但扬其“美”,无法遮蔽当地有关部门对待教育之“丑”:需要追问的是,当地为何不保障乡村教师待遇?为何还在用代课教师,而不按政策规定对几十年教龄的代课教师依法“代转公”?

  乡村教育,是我国整体教育的“短板”,而乡村教师问题,又是“短板”的“短板”。2015年,乡村教师群体受到高度重视,国家出台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指出要通过该计划解决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

  但现实中,不少地方政府仍基于教育政绩考虑,把乡村教育当鸡肋。有的地方政府为“节省”教育投入,以各种理由有编不补,在按国家要求清退代课教师后,又以“合同教师”之名把代课教师请回来,给极低工资勉强维持乡村学校低水平办学。

  在我看来,要根治这问题,很难依靠地方政府,而须改革我国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如今我国明确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标准,但这针对的是学校共用经费和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还没涉及教师待遇,而教师工资待遇是教育经费的大头(约占70%),依靠地方财政来保障、提高教师待遇,在很多不发达地区有很大难度。

  事实上,我国实施的乡村教师特岗计划就是中央财政买单。这是种启示,要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必须强化省级统筹,并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简单说,应由省级财政来统一支付教师薪酬,对不发达、贫困地区,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转移支付。在有的发达国家,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甚至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直接打进教师账户。

  近年来,也有些省加强了对基础教育教师的统筹力度,但编制上卡得较死,不能满足地方教育发展需要,地方只有自筹经费聘任师资,这些师资没有编制,成为新的代课教师。这需要在建立新经费保障机制的同时,落实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并成立地区教育委员会,制订地区教育发展战略。

  乡村教师们有实现教育梦想的机会,保障其待遇权益,则是起码的前提。2016年了,希望“代课教师”为待遇抗争的悲情早些终结。

  □熊丙奇(教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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