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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铺路起争执 哥哥倒车撞死弟媳

庭审时哥哥否认故意撞人;警方侦查实验证实其能清晰看到车后有人

2016年01月20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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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北京二中院,犯罪嫌疑人李玉祥正在法庭上受审。 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去年7月底,在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的东黑垡村内,年过五旬的李家两兄弟因在家门口铺水泥发生口角,哥哥李玉祥驾驶农用三轮车倒车时撞死弟媳。

  昨天上午,因被控故意伤害罪,李玉祥在市二中院受审。法庭上,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李玉祥称因倒车时视线受阻,撞人实属意外。多名现场证人证言及勘验笔录显示,李玉祥能清晰看到车后有人。 新京报记者 李禹潼

  因铺路两家兄弟起争执

  今年55岁的李玉祥是北京人。公诉机关指控,李玉祥于2015年7月26日晚6点,在大兴区庞各庄镇东黑垡村一胡同内,因铺砌路面与53岁的弟媳妇李某霞发生争执,后在该胡同内驾驶农用三轮车倒车将李某霞撞倒,造成李某霞内脏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李玉祥于当日被警方抓获归案。

  昨天上午9点半,身穿黑色棉衣,浅色裤子的李玉祥被带入法庭,身材魁梧的他有些谢顶,进入法庭后,他通过黑框眼镜寻找前来旁听的子女,双方对视良久。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李玉祥称事情属实,但其认为自己是过失伤害,而不属于故意伤害。

  李玉祥说,自家和弟弟家相邻,房子与房子中间只隔了一条宽约2.6米的胡同,因为胡同归属,两人发生过口角。

  李玉祥说,案发前,村里为村民谋福利,在村路上铺上水泥,便于通行。两家之间的胡同没在铺路范围内,但为了方便生活,其找来施工队,在胡同里自家的一半区域铺水泥。

  李玉祥说,正干着活,弟弟和弟媳妇过来告诉他不让铺,“他们说,铺上水泥我家这边就高一块,下了雨,水就都流他们那去了。”李玉祥说,弟弟两口子各拿一把铁锹将自己铺好的水泥往外铲。

  被害人李某霞的丈夫、李玉祥的四弟则说,发生争执后,两家人就各持铁锹开始铲水泥,李玉祥抢走了李某霞的铁锹。

  工程被制止后,李玉祥又到自家大门处准备铺水泥,但仍被弟媳妇制止。

  死者被撞前曾张开双臂阻止倒车

  “别人不干我干!”李玉祥说,其驾驶农用三轮车,开始往后倒,准备进胡同开工。“我考虑车小、又慢,没想到会撞倒人。”李玉祥说,自己从没听说倒车能撞倒人,他认为,三轮车倒车噪音大,弟媳妇无论怎样也能听见,也会躲。

  李玉祥说,感觉撞到人后,其赶紧停车摘了挡,此时,李某霞的儿子追上来打了自己。其为躲避挨打,遂跑到村里的月台,等待民警。

  在场的工人、被害人的儿子等证人证言显示,李某霞被撞倒前的最后一个动作,是站在倒退的农用三轮车后部,她张开双臂欲阻止李玉祥倒车。目击者称,李玉祥倒车时的车速很快,同时其曾回头看,李某霞就在车后,但他并未减速,在撞倒李某霞后,三轮车直接熄火。

  因为三轮车倒车声音大,没人听见李某霞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了些什么。

  ■ 追访

  警方侦查实验还原倒车现场

  为了判断李玉祥在实施伤害时是否有主观故意,大兴警方在侦查案件时,曾找来一名辅警做侦查实验,驾驶那辆三轮车,在案发地点倒车,两次尝试的结果均为视线清晰。案发时离开三轮车去上厕所的车主朱某也称,虽然车的倒车镜坏了,但倒车时如果车后有人,回头看肯定能看到。

  受害方代理人发言称,李玉祥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霞的家属要求判李玉祥死刑,给被害人家属一个交代。至于附带民事赔偿,代理人表示,受害方当庭撤诉,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公诉机关认为,李玉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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