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相比其他独董群体,高校独董具有更好的专业知识和学术素养,不应该被彻底否定,而应该从强化独董问责机制等方面进行规范。
据新华社报道,自去年四季度以来,教育部掀起高校独董问题监管风暴,多家上市公司的高校独董在春节前后集中辞职,仅短短3个多月,已有超过300名高校独董离职。
很明显,这一波高校独董的集中辞职,与去年中纪委针对高校腐败持续的高压态势有关。而当前高校独董的大量离职,也自然会迎来社会舆论的普遍叫好声——高校独董凭什么横跨商学两界(乃至政商学三界)、名利双收?
确实,一直以来,尽管与退休高官独董相比,由高校独董所滋生的权力寻租空间相对较小,也更具隐蔽性,但是,由此所败坏的学术风气,因而对整个社会风气引起的负面影响,却是相当地严重。
不可否认,当前的高校独董队伍,在上市公司确实普遍仅充当“花瓶独董”的角色,在上市公司大都是“拿拿高薪举举手”,更不可否认,在高校独董的队伍中,还有为数不少的高校党政干部,更存在一人身兼数职、以及高校董事涉嫌违规内幕交易等乱象。但是,站在中国资本市场治理的现实语境,这并不意味着要彻底否定高校学者兼任独董的合理性。
事实上,即使在成熟的资本市场,高校独董也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比较高的群体。这是因为,相比其他独董群体,高校独董不仅具有更好的专业知识和学术素养,而且基于学术与实践互为反馈、相互验证的需要,部分高校学者也确实存在兼任上市公司独董的必要。
高校独董的乱象丛生,确实应该从严从快治理,但必须就事论事。首先,从资本市场监管来说,必须强化独董问责机制,不管是退休高管独董、还是在职高校独董,如宋常这样涉嫌内幕交易的独董,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时间从严处理;再如徐经长这样曾身兼6家上市公司的高校独董,也不能因为其“花瓶”不犯事的角色,而默许其超出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最多一人身兼5家上市公司的独董)。此外,为对包括高校独董在内的独董群体构成常态化监管,当前还有必要进一步强化独董账户申报制。
其次,从严防高校腐败、净化学术风气来说,当前教育部门不仅应该明令禁止高校党政干部不得兼任上市公司独董,而且,还应根据教学任务的多少、学术研究的方向,出台高校独董兼职数量限制、以及上市公司行业方向选择等参考性规定。如此,既可以切割学界与商界的利益输送通道,还可以规范高等教育的学术研究之风,更可以借助高校独董的学术专长更好地服务我国资本市场。
之于当下而言,在整治高校独董乱象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反思独董制度为什么在我国资本市场水土难服——时至今日,独董制度引入我国已经长达10多年,之所以未能有效充当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看门狗”,之所以包括高校独董在内的上市公司独董均普遍沦为“花瓶”独董,根本原因还在于,“一股独大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持续难解、以及A股市场常态化监管的持续缺失。
□杨国英(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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