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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新郎新娘,只会产生新一代留守儿童

2016年03月04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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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插画/许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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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微知著

  虽说16岁新郎新娘是自愿的,但未成年的孩子,有民事权利吗?有分辨能力吗?“结婚”和“有后”这两件事,是一种面子,而面子比天大,当然,更比人大。

  今年2月底,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一对16岁新郎新娘的婚礼成为网络焦点。

  这件事引人注目,是因为照片上的新郎稚气的脸和身材,与这一身新郎西服反差太大,看起来像是只有13岁。然而,这并不是孩子在过家家,而是真实的婚礼。而且,这也不是个案,在马山县的古零、金钗、林圩、永州、乔利等乡镇,都有少年早婚现象。报道中,我们还看到有许多初中或高一的女生怀孕、生子、退学、结婚的案例;这在当地甚至颇为常见。16岁的女孩生子后,就在家带小孩;与她同龄或大一两岁的丈夫,则出门去打工。作为初中生,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小孩还是大人,还在憧憬着买辣条。

  这些新闻,看了心里颇不是滋味。虽说他们是自愿的,但未成年的孩子,有民事权利吗?有分辨能力吗?这种自愿,显然是违背《婚姻法》的:当事人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双方均未成年,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责任,不管有无结婚证,都属于无效婚姻。

  这种“早婚”,近些年来死灰复燃。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宣传的论调是“优生优育”“晚婚晚育”;但近年来,计生政策之后男女出生性别比差距最大的那一代人已到了婚嫁年龄,“光棍现象”越来越严重:按照当地人的说法,如果男人20岁结不了婚,就算是“老伙子”了,所以得赶紧把姑娘娶了,占了名额。

  看似满有道理。但这不就是“童养媳”吗?趁着孩子们未成年、没有自己的真实意志、无法掌握自己的人生的时候,把他们绑进婚姻里,肯定不是对孩子好。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岂不是“指腹为婚”就是效率最高的?

  为什么所谓的“三千万光棍”引起如此大的恐慌?因为虽然进入了现代,但很大一部分中国普通人还是陷在传统的伦理当中。现代社会当中,结婚是一种微型的经济和生活的合作组织,它的存在是用来增加幸福感的;但如果把结婚(和生子)当作人生的目的和终点,为了结婚可以牺牲幸福,可以牺牲自己的人生,那就本末倒置了。遗憾的是,中国的催婚,就是敦促一种“为了能结婚你应该放弃你自己”的生活方式。中国的传统伦理不在乎人,不在乎人性,在乎的是秩序。每个人都应该在这种等级秩序中钉上自己的位置,否则你就会被社会所排斥。生怕“男多女少”以后配不上对,就赶紧“童婚”,显然,就是为了响应这种秩序。

  这种及早占茅坑的心理不难理解。他们认为,“结婚”和“有后”这两件事,是一种面子,而面子比天大,当然,更比人大。

  这类新闻也不是今天才有,以前就陆续有过报道。许多少男少女不够年龄,没有领结婚证,又长期两地分居,很快就会有一方找到新的女友或男友了,甚至结婚;而另一方也还年轻,要找到新伴侣也不难。可留下的非婚生婴孩,怎么办?他们的父母本来就是孩子,怎么肯负起这个责任?当然就甩给老人了。新一代黑户、新一代留守儿童,又冉冉升起了。

  小新郎小新娘们,因为没有好好上学,没能好好接受教育,以后也只能在社会的最底层过着贫穷的生活,但,他们却不介意这些,只介意,是否能源源不断地生下后代,继续延续这种贫穷的生活。

  就这样,大家还会认为早婚是一种聪明的办法吗?

  □侯虹斌(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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