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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缩减数量不是目的

2016年03月24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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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言财经

  单纯为了减少竞争来缩减国企数量恐怕并不是一个好方案。央企等国企的改革,不能仅仅关注央企本身是否亏损,而要从全行业的竞争性市场建设入手。

  央企重组继续发力。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今年两会和两会后先后提到央企重组,并指出“今年我们会加大力度”。据报道,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尽管委里没有设定今年央企重组的数量目标,但兼并重组的力度肯定要超过去年,到年底央企缩减到100家以内是大概率事件。”

  国企改革是贯穿整个中国经济转型的议题。1998年以来的国企改革主要着手两个方向:第一,提高国企的经营效率,改善公司治理,如股份化改造、三会一层设置(董事会、管理层等)、IPO;第二,国退民进,包括国企退出竞争性行业,国企抓大放小、并购重组,直接反映为国企的数量减少。

  缩减数量的任务也不容易,据首任国资委主任李荣融透露,他在任时央企重组的目标是60-80户(也有30-50户的说法),但直到今天,央企的数量仍然超过100家,缩减规模依然任务很重。今年3月15日,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招商局和中国外运长航集团的重组会议上再次强调,目前央企仍存在大量同质化竞争、竞争力不强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重组整合。

  基于这种认识,去年有6对央企重组,南车和北车、中国远洋和中国海运采用了横向重组,避免恶性竞争。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整体并入招商局集团及中冶整体并入五矿等4对央企采用了纵向重组,减少议价成本,实现内部交叉补贴,弥补亏损。

  但单纯为了减少竞争(包括横向的还是纵向的)来缩减国企数量恐怕并不是一个好方案。从现实经验来看,1998年以来的央企合并重组,客观上降低了同行业内央企的数量,在关键性与基础性行业中,央企出现半垄断状态,如石油、电力、采矿、交通运输、金属加工等行业。

  这些行业与民营企业所在的竞争行业构成上下游关系,往往存在上游垄断、下游竞争的局面。下游的竞争性行业与上游行业进行价格谈判时缺乏议价能力,成为价格的接受者。因此,央企等国企的改革,不能仅仅关注央企本身是否亏损,而要从全行业的竞争性市场建设入手。央企是否应该缩减应该由国资委或其他履行国家作为出资人义务的机构来决定,但决策者需要考虑国企数量缩减、同行业横向合并带来的垄断效应,这种效应更会强化目前国企广泛存在的凭借身份优势游说政府、获取低成本的贷款、阻止其他性质资本进入市场的现象,有违TPP等自由贸易协定要求的“竞争中性原则”。

  中国近三十年中,每一次经济快速上升的背后都是经济体制的革命性改革,无一不是以释放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增加市场主体的活跃度、保证竞争中性的市场环境为核心的。国企改革、缩减数量自然不能背离这一目标,这不仅关系到中国能否成功加入TPP等新一代、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定,也关系到中国经济能否保持可持续增长。

  □聂日明(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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